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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

2016-08-19 08:1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x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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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转办事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第24批)(8月9日12:00~8月10日12:00) 序号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4批)

891200~810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2

1.驻马店市环保12369热线打不通,两次举报电话无法打通;2.天方药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怪异气味,其老厂又处于居民集聚区,药厂与居民之间无法和谐相处。

驿城区

 

二、查办结果

1.关于“驻马店市环保12369热线打不通”问题。经调查,反映基本属实。目前,驻马店市12369举报电话只有一部座机,群众举报高峰、停电时部分投诉电话不能及时打入存在占线情况。12369举报电话和传真为同一号码,在接收、发送传真时也影响举报电话的受理。由于12369为公众服务号,有时会出现串线现象。

2.关于反映“天方药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怪异气味”问题。经调查,反映生产中产生怪异气味属实。2016715日,驻马店市黄淮卫生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氨气、硫化氢、丁醇无组织排放污染因子存在气味,但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

3.关于“其老厂又处于居民集聚区,药厂与居民之间无法和谐相处”问题。经调查,反映基本属实。

三、整改措施

1.针对12369环保热线存在的问题,2016825日前将添加通信设备,保障投诉渠道畅通。

2.针对天方药业废气无组织排放整改措施:一是该公司对各废水处理站老化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全面大修,20169月底完成全面检修;二是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该公司定期在《驻马店日报》上公示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建议,同时与周边群众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促进企业和群众和谐相处;三是环保部门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5批)

8101200~811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22

平舆县挚地大道与王庄一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单梦芝建房引起大量建筑垃圾、噪声污染和大量扬尘。

平舆县

 

二、查办结果

关于反映“平舆县挚地大道与王庄一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单梦芝建房引起大量建筑垃圾、噪声污染和大量扬尘”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单梦芝建房工地位于古槐街道办事处平北居委会(王庄一路与挚地大道交叉口路东300米路南),该工地于20136月开工建设,建至两层(计划建三层),砖混结构,属于私人建房。由于工地在建房时未办理相关手续,20136月被平舆县城管局责令停工,并于2014113日依法被平舆县城管局强制停工至今。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地内荒草丛生,无建筑垃圾、噪声和扬尘污染。附近群众反映该工地一年多未施工,未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5批)

8101200~811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23

确山县瓦岗镇姚沟双拥路(S334),王庄营区(标示牌处)浩远塑胶厂,主要生产PVC塑胶管,生产所用的一种白色粉末状原料经常抛撒在运输途中,扬尘污染殃及村民;生产时发出强烈的噪声,严重影响村民生活;产生的化学废品及工业废油倒在附近的水渠内,污染严重。

确山县

 

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浩远塑胶厂主要生产PVC塑胶管,生产所用的一种白色粉末状原料经常抛撒在运输途中,扬尘污染殃及村民”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反映企业为驻马店市浩远塑胶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65月被确山县政府双违整治领导小组确定为双违整治对象。

2.关于反映“生产时发出强烈的噪声,严重影响村民生活”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企业生产时发出噪声,会对周边村民造成一定影响。

3.关于反映“产生的化学废品及工业废油倒在附近的水渠内,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该公司生产用电作为动力,用聚氯乙烯树脂作为原料,产生的废旧PVC塑胶管经粉碎与原料一起回收利用,车间内没有发现工业用油,现场调查企业附近水沟时没有发现油痕。2016816日,经委托河南省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附近水沟进行取水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石油类数据不超标。

三、整改措施

1.驻马店市浩远塑胶有限公司在2016825日前建设好南部、西部院墙,以防扬尘外泄,瓦岗镇政府负责落实到位;在20161015日前按照现状评估报告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201610月底完善环保备案手续。

2.确山县环保局对企业立案查处,发行政处罚告知书。

四、追责情况

确山县瓦岗镇政府向确山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4批)

891200~810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36

驿城区古城乡吴桂桥煤矿、古城乡电厂,污水排放到2公里外河道内,污染水源;生产过程中冒黑烟大气污染严重。

驿城区

 

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吴桂桥煤矿污水排放到2公里外河道内,污染水源”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该公司污、废水经处理后由公司东侧边沟(2km)排入陶河。根据市环境监测站近3个月对该公司污水总排放口的监测结果,COD、氨氮浓度符合排放要求。2016812日,市环境监测站再次对该公司东侧污水总排放口COD进行监测,经监测COD浓度符合排放要求。

2.关于反映“吴桂桥煤矿生产过程中冒黑烟,大气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该公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主要来源该煤矿两台燃煤锅炉,主要用于井洞防冻、浴室、食堂、采暖。采暖期二台运行,非采暖期一台运行。现场调查时,只有一台锅炉正在运行。2016813日,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正在运行的一台燃煤锅炉的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和黑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超标。

3.关于反映“古城电厂污水排放到2公里外河道内,污染水源”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该厂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陶河。2016819日,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外排口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经监测,COD、氨氮浓度符合排放要求。

4.关于反映“古城电厂生产过程中冒黑烟,大气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该厂配套建设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烟气经210米高空排放,安装有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与环境监控部门联网。该厂分别于20164月、5月对2#1#机组脱硝、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进行了技术改造,实现了烟气超低排放。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该厂环保设施技术改造后,废气排放浓度符合有关排放要求。

三、整改措施

1.针对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境问题,市环保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2.要求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对废气污染物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大气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4批)

891200~810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37

市区雪松大道旧货市场东500米,豆腐加工作坊,排放废气,大气污染严重,机器噪声扰民。

驿城区

 

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排放废气、大气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反映豆腐加工作坊为李营业豆腐加工作坊,生产场地在居民区内,属于“三无”小加工作坊。该作坊于20166月已停止生产加工作业,停产之前生产过程中使用废旧木材为燃料,地锅蒸煮过程中产生无组织排放气体,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2.关于反映“机器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该作坊在停产之前生产过程中使用磨豆机粉碎大豆,磨豆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机器噪声,因在居民区内,生产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三、整改措施

2016811日,由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局、雪松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环保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依法对该作坊进行查封,对违法生产设备予以强制拆除,违法生产用具由区食品药品监督局依法进行暂扣。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4批)

891200~810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38

驿城区金雀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东,憨福大盆骨饭店,油烟通过排风扇直接外排,污染严重。

开发区

 

二、查办结果

关于反映“驿城区金雀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东,憨福大盆骨饭店,油烟通过排风扇直接外排,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开发区憨福大盆骨餐馆位于谷邢庄小区临街门面,该餐馆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营业时外排油烟经抽风机直接排到楼东侧的人行道上,影响周围居民。

三、整改措施

开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要求其立即停业进行整改。该饭店已于2016812日将出风口封堵完毕。要求该饭店于2016825日前加装油烟净化装置,通过排气管达标排放。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818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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