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案件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摘要: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案件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一个月内侦破三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全媒体记者 倪迎娟 文/图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
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案件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一个月内侦破三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全媒体记者 倪迎娟 文/图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案件队获悉,该队全体民警发挥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精神,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侦破“11·05”薛某交通肇事逃逸案、“11·18”张某交通肇事逃逸案、“11·30”陈某交通肇事逃逸案等三起在社会面上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事故处理大队案件队队长岳飞龙在了解警情。
发扬团队精神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秉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总体目标,交警支队充实了人员,大队案件队采取“一带一”以老带新模式,不断加强对新入警人员的业务培训。新入警人员也积极主动,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办案程序,尽快在最短时间内进入角色。
同时,在办理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中,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案件队全体民警树立集体荣誉感,充分发扬团队精神,集案件队全体民警的精力和智力,对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快侦快破。交通事故处理案件队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的有关要求,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逃逸案,落实领导包案负责和专案专人负责制,集中力量侦破重大疑难案件。经过案件队全体队员的努力,连续侦破三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市公安局事故大队案件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交通肇事逃逸者通常害怕事故后承担高昂的赔偿费用或者坐牢,其根源在于两点:一是缺乏对生命的终极关切,漠视生命;二是妄想规避法律,逃避惩罚,减少损失。殊不知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
根据《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明确规定了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处以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领取。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事故处理大队案件队民警在排查车辆。
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调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事故处理大队案件队办理。
为在最短时间内侦破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经过征求意见、组织讨论,大队制订了《事故大队处置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工作预案》,建立并完善了组织领导、全员参与、多方联动、信息上报、集体研究、奖优罚劣、总结反思七项工作机制。并对侦办逃逸案件中的工作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从迅速出警、现场勘察、集结待命、信息上报、开展检验、技术支持、开展抓捕、固定证据、稳控局面、应对舆情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作机制的进一步确立,确保了在办理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中有章可循。
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后,事故大队案件队立即启动工作预案,综合采取各项工作措施。在认真勘察现场的基础上,组织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首先是注重以车找人。通过肇事车辆的信息查找车主信息,并通过车主在第一时间确定肇事司机。其次注重现场调查。注重固定证据、由于肇事后司机逃逸,确定肇事司机最为关键。注重思想工作、注重检验工作、注重集体智慧。在案件办理期间,事故处理大队案件队对每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划分当事双方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事故处理大队案件队采取“打管查控”多管齐下的方法有效遏制交通肇事逃逸案。一是提高快速破案能力,突出震慑力;二是加强驾驶员的监管力度,规范交通行为,杜绝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发生;三是加强交通巡查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获肇事逃逸嫌疑;四是增强监控力,不断健全技术监控网络。
警方提醒,交通肇事逃逸,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这3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就是很好的例子。发生交通事故后积极配合警方工作才能争取从轻处理,逃逸只能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警方呼吁,当发现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后,广大市民应积极向警方提供破案线索,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法律尊严,警方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市民将给予奖励。
现场取证。
工作扎实高效
凡发生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案件大队均是全体民警到场,由大队领导靠前指挥、统一事故现场的应急分工任务,迅速成立专案组,由专案组成员分别负责现场勘查、群众走访、监控追踪、尸源查找等工作,各项侦办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确保了在较短的时间内固定证据、明确侦查思路、形成证据链条,确保了案件侦破的时效性及后续诉讼的完整性。
“许多人都说嫁给警察就是嫁给他的事业,而我们事故大队的警察更加忙碌。”事故大队的一名民警告诉记者,案件队的民警不怕累、不怕苦,无论是节假日还是夜晚,均是随叫随到,没有怨言。
在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中,事故处理大队案件队的民警们都是在积极做好受害方家属工作的前提下连夜开展工作,尤其面临交通便利、车辆灵活的现状,办案民警都是以“5+2”“白加黑”的方式连续奋战,抓住案发后嫌疑人行踪未稳、思想活动幅度大的情况,找其亲属做工作,确保了在最短时间内将肇事嫌疑人抓获归案并绳之以法。在开展处理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中,事故大队案件队办案民警连续工作8天7夜,最终把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事故现场。
领导率先垂范
从严治警、严格执法、不徇私情,交通事故处理大队案件队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树起民警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事故大队案件队队长岳飞龙与全体民警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办好每一起案件,在工作中做到了慎之又慎,细之又细。
据了解,岳飞龙自从警以来,在执法办案工作中,能够本着对党和公安事业无比忠诚的态度,凭借较强的业务能力,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赢得了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多次受到市公安局的嘉奖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作为一名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尤其处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岳飞龙从案件发生时的快速出警到全面仔细地勘查现场,从兢兢业业地调查取证到公正合理地划分事故责任,岳飞龙的工作贯穿了从事故发生到处理结束的整个过程,做到了“零积案、零投诉、零上访”。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强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做出了突出贡献。
“岗位可以平凡,工作可以普通,但绝不能平庸,更不能落后,无论面对任何艰难险阻,我都无怨无悔,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头顶的警徽。”岳飞龙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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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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