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法律法规

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

2019-04-22 11:1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徐明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据介绍,草案二次审议后,立法机关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根据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进展,对修订草案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修改,形成了三次审议稿。针对证券市场近几年出现的问题和注册制改革情况,证券法修订草案都作出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赵晓辉、张千千)证券法修订草案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这项在资本市场上备受关注的法律草案由最高立法机关进行第三次审议。

与草案二审稿相比,三审稿重点是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试点的进展情况,增加关于科创板注册制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其他相关制度进行适当修改完善。

证券法修订草案于2015年4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修订草案一审稿主要是着力满足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立法需求,同时在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强投资者保护、推动证券行业创新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对现行证券法进行了完善。

2017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草案二次审议稿针对相关问题在证券交易制度、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多层次资本市场、证券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同时,考虑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实际进展情况,二次审议稿强调:国务院应当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的要求,逐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据介绍,草案二次审议后,立法机关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根据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进展,对修订草案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修改,形成了三次审议稿。

证券法修订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需要根据市场最新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针对证券市场近几年出现的问题和注册制改革情况,证券法修订草案都作出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 人民日报 》( 2019年04月21日 02 版)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