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历史 历史事件

为远行的人留一壶传承

2019-06-20 09:2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杨姗姗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说来也是神奇,有次正往壶里装茶,不小心碰落了茶壶,就在茶壶即将着地的一刹那,我竟然稳稳地接住了它,让茶壶有惊无险。

◇刘干

我家有把紫砂茶壶,是1949年春天祖父路过宜兴,花了3块铜钱换的。听说新中国要成立了,祖父撂下船主搬运工的活儿,带着这把茶壶和工钱,回到老家给儿子置办婚事。

为让儿孙们铭记新中国成立之日,祖父专门挑选10月1日这天,为我父母举办了结婚仪式,并送给父亲这把紫砂茶壶。

“茶壶”与“搀扶”谐音,表达长辈对晚辈婚后的期望,既要相依相伴、白头偕老;还意味着人生如茶,婚后对生活的责任和担当;更重要的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家分到了两亩土地,生活有了保障,感激之情都在这把壶里。因此,父亲格外珍惜这把茶壶。

小时候,父亲常对我们姐弟几个说:“这把茶壶是祖父送给我的传家宝。看到它,就看到你们已故的祖父,可千万要小心,别打烂了。”

于是,在我幼小的心灵里,那个棕色紫砂茶壶如同圣物,有时我似乎觉得它就是和蔼可亲的祖父站在那儿,让我对没见过的祖父浮想联翩。每次看着父亲从壶里倒出的茶水,我都心生敬意,感觉某种神奇的魔力藏在壶里。起先,我是仰视放在桌上的茶壶,从不敢轻易触碰,生怕打烂了。后来,我渐渐长高了,能用手摸到茶壶了,但也只是轻拿轻放。终于,我高过桌上的茶壶了,小心翼翼地揭开盖子,能清晰地看到里面醇厚的汤色,闻到浓郁的茶香,每次我都有些迷醉,有种相依相亲的幸福感觉浸润全身。

从小到大,我们姐弟几个常常依偎在茶壶旁,看着父亲从壶里倒出香喷喷的茶水,轻呷一口,便以茶壶为道具,给我们讲述许多关于祖父的故事。比如,“旧中国风雨飘摇,家境随国运衰落,日子艰难困窘。祖父为养家糊口,孤身一人到外地打工,风里来雨里去,积劳成疾,英年早逝……”有时听得我们泪水涟涟,也看到了父母的疲惫,感受着他们的头发像壶里泡的茶,逐渐由青变白,容颜也逐渐像紫砂茶壶一样沧桑了。

我们姐弟几个长大后,像离巢的鸟儿,陆续离开了家,或求学或嫁人或工作。而茶壶依旧默默的坚守在老宅里,陪伴着父母走过每个寂寞的日子。偶尔归来,走进家看见桌上的茶壶,好似和一位久别重逢的亲人相见,亲切、温暖和踏实感油然而生,也在我的心头引发淡淡的乡愁。在我24岁那年,父母也把我结婚日子挑选10月1日。结婚那天,父亲问我:“你想让我送你什么?”我不假思索地回答:“什么都不必送,就给我那把老茶壶吧!”父亲有些惊讶说:“孩子,那把老茶壶是个不值钱的泥陶,只能泡点茶水而已,现在还送你这个,父亲不忍心呀!”我坚定地说:“我就要那把老茶壶,有那个老茶壶,就感觉您和娘以及祖父陪在我身边,就能时常想起家乡,让我觉得日子过得踏实温暖,格外有滋味儿……”

从此,老茶壶就跟着我,忠实地守在我身旁,陪伴着我的岁月。说来也是神奇,有次正往壶里装茶,不小心碰落了茶壶,就在茶壶即将着地的一刹那,我竟然稳稳地接住了它,让茶壶有惊无险。遗憾的是,此事发生不久,父亲在老宅安详地合上了眼,走完了他92岁人生旅途。父亲去世后,母亲常来我家小住,每次来都会习惯性地看看摸摸老茶壶,与壶“交流”,每次触碰,她都觉得是最温暖的安慰。

一晃,老茶壶跟随我30多年了。去年10月1日儿子结婚,看他一脸幸福的样子,我问儿子:“结婚需要爸爸送你什么礼物?”本以为儿子会说送车送房,没想到儿子却说:“也送我那把老茶壶吧!其他的结婚后自己奋斗!”听了这话,我含着泪把老茶壶交到儿子手里。

这把老茶壶见证了我家从茅草房、土坯房、砖瓦房、平房的变迁,再从乡下走到城里住上宽敞明亮的楼房……从新中国成立那天,经历了70年的沧桑岁月,老茶壶见证了我家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也见证了我家的生活一步步走向美好、走向幸福的新时代。

我一直觉得老茶壶是个无价之宝,因为它装满的不仅仅是缕缕茶香,还是我家三代人的家国情怀,更是无尽的乡愁和厚重的亲情。同时,老茶壶也见证了国人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70年伟大的光辉历程。

老茶壶成了我家国庆文化的载体,留住这把有生命温度的老茶壶,永远注入家族的血脉里,通过国庆婚礼,传承千秋万代、历久弥新。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