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交警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望引以为戒
摘要:10月7日,门某驾驶豫AJ05**小型轿车,沿平舆县清河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清河大道建业城工地附近路段左拐进路口时,与由北向南在公路东边非机动车道柳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时发生相撞,致使柳某受伤,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田瑞德 通讯员 张文明)为落实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强化社会监督舆论倒逼。现继续曝光一批辖区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望引以为戒。
9月16日,褚某建驾驶豫A957**小型轿车沿着S216省道平舆县万金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万金店镇黄庄村委小冯庄附近路段时,与由北向南冯某梅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过马路时发生碰撞,致使冯某梅受伤,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平舆交警提醒: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9月22日,陈某言驾驶豫AW7E**小型轿车沿平舆县西洋店镇郑庄村委郑庄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西洋店镇小尹村委大尹村南十字路口,与由西向东刘某国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使刘某国受伤,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平舆交警提醒: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9月25日,王某冬驾驶闽CJV7**小型轿车,沿平舆县德馨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德馨路与车舆大道交叉口附近路段时,与由西向东滕某中驾驶两轮电动车发生相撞,致使滕某中受伤,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平舆交警提醒: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7月27日,李某驾驶豫QC65**小型普通客车沿平舆县射桥镇东关村委东关村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射桥镇东关村委东关村附近路段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赵某红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行驶时发生碰撞 ,致使赵某红受伤,造成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平舆交警提醒: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口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10月7日,秦某驾驶豫Q2F1**小型轿车沿着平舆县永乐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永乐大道农商银行附近路段时,撞着同方向行人吴某多,致使吴某多受伤。
平舆交警提醒: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公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路的,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10月7日,门某驾驶豫AJ05**小型轿车,沿平舆县清河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清河大道建业城工地附近路段左拐进路口时,与由北向南在公路东边非机动车道柳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时发生相撞,致使柳某受伤,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平舆交警提醒:机动车、非机动车都要靠右侧通行;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道路内的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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