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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交警大队曝光八起交通事故

2019-12-27 11:31 来源:驻马店网 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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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9年12月9日13时许,张某林驾驶豫Q28V**小型普通客车 ,沿平舆县阳城镇张庄村委王楼至郭茨林东西水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阳城镇张庄村委孔楼村附近路段时,与由西向东张某国驾驶乘载着路某棉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致使张某国、路某棉受伤,造成两车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驻马店网讯(记者 田瑞德 通讯员 张文明)2019年11月15日18时,王某帮驾驶豫Q8J2**小型普通客车沿着平舆县古槐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古槐大道汽车东站附近路段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张某红驾驶乘载着韩某辉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张某红、韩某辉受伤,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要降低行驶速度,安全行驶,进出道路的车辆要让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要下车推行。

2019年11月25日4时30分许,李某玲驾驶两轮电动车沿平舆县华豫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西塔寺街与华豫路交叉口左转弯时,与赵某驾驶的豫Q6P5**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使李某玲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注意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夜间行驶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保持安全车距,谨慎驾驶。

2019年12月03日20时40分许,兰某利驾驶豫QW36**小型轿车,沿平舆县车舆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泰和路与车舆大道交叉路口路段左转时,撞着沿泰和路由北向南行走的行人张某红,造成张某红受伤,车辆受损。

交警提醒: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行驶,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注意文明礼让。

2019年11月09日17时许,郭某书驾驶苏DG30**小型普通客车,沿平舆县平和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平和大道东皇庙乡刘凡村委路口路段时,与由北向南刘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过斑马线时发生相撞,致使刘某受伤,造成两车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要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 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要下车推行,确认安全后再直行通过。

2019年11月27日08时许,王某磊驾驶豫Q8E1**轻型普通货车,沿万冢镇至大刘言庄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万冢镇郭寺村委前吴楼村十字路口路段时,与由南向北韩某仙驾驶乘载着王某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相撞,致使韩某仙、王某受伤,造成两车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提醒:驾车出行要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保持安全车速。 通过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019年12月06日12时30分许,张某磊驾驶豫QSX7**小型普通客车,沿平舆县解放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解放街新步行街北门附近路段时,与由南向北杨某丽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过斑马线时发生相撞,致使杨某丽受伤,造成两车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要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注意文明避让。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019年12月9日13时许,张某林驾驶豫Q28V**小型普通客车 ,沿平舆县阳城镇张庄村委王楼至郭茨林东西水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阳城镇张庄村委孔楼村附近路段时,与由西向东张某国驾驶乘载着路某棉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致使张某国、路某棉受伤,造成两车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提醒:驾车时要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谨慎驾驶。

2019年11月30日16时40分许,秦某风驾驶豫Q0P3**小型轿车,沿平舆至双庙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平舆县双庙乡前张村委李庄路口路段,与由北向南刘某俭驾驶乘载着吴某瑶、金某泽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相撞,致使刘某俭、吴某瑶、金某泽受伤,造成两车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提醒: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要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其次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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