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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不断

2021-04-01 09:1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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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业务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存量房网签备案业务延伸至中介机构,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网签备案、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等延伸至银行、公积金等金融部门,不动产自助终端延伸至乡镇(办事处)和社区,切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小时办结 交房即发证 推广电子证照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不断

记者 马国省

一小时办结、交房即发证、推广电子证照等这些之前不敢想的事情,如今在驻马店变成了现实。据了解,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切实提高办证企业和办证群众的办证效率,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实施“异地办”“就近办”“不见面办”“全豫办”等服务措施,受到办证企业和市民好评。

“专窗办”,便民利企。在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服务专办窗口,专门负责办理企业购买非住宅首次转移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针对企业购买非住宅转移登记,市不动产服务中心专门制定了《企业专办业务一次性告知单》和“企业专办”工作流程图。

“限时办”,提高效率。“企业专办”实行一个窗口、一个环节办理,即受理、审核、收费、发证等事项授权一窗一岗办理,一小时办结业务。

“零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经市政府批准,对企业购买非住宅房屋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登记费由政府财政负担,降低企业购买非住宅房屋登记成本。

“一证办”,提升服务效能。不动产查询、补证、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网签备案和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网签租赁网签备案及存量房(私有房屋)交易结算资金划转等全部纳入“一证通办”清单,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即可办理。

“异地办”,让群众少跑腿。在“一网通办”的基础上,采用授权委托异地登记机构收件、属地登记机构办理的方式,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不动产登记“异地办”“就近办”“不见面办”和“全豫办”。

“线上办”,多利用线上信息。加强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应用,强化信息共享,打通政务服务平台接口和APP接口,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平台和“豫事通”“咱的驻马店”APP等平台进行线上查询、线上预约、线上申请、线上预审、在线缴纳登记费。

“延伸办”,打造家门口的服务站。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业务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存量房网签备案业务延伸至中介机构,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网签备案、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等延伸至银行、公积金等金融部门,不动产自助终端延伸至乡镇(办事处)和社区,切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自助办”,简便又省时间。市民在自助查询机和自助打证机办理相关业务,扫描身份证即可查询不动产(住房)信息和打印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交地即拿证”,土地进行招拍挂之后可以立即拿证。

“交房即发证”。在开发企业积极配合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全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项目,依照各自职能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确保实现开发企业在约定交房当日购房人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网签即备案、网签即预告登记”,保障交易安全。充分利用我市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一体化的优势,利用可靠的数字签名加密技术,通过指纹采集、电子印章、人像活体比对等,实现商品房网签合同、存量房网签合同、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电子化。企业与购房人网上签约,在网上可以推送自动生成备案信息,网上实时采集自动生成备案信息后,再推送至不动产登记平台,经平台登记后自动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推行电子证照,减少收件纸质材料,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核发电子证书证明。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等业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照,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加盖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加盖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电子签名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事依据,电子材料可以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

建立“非司法渠道赔偿机制”,提高赔偿效率。登记人员在登记过程中未尽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而造成的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不起诉到法院,经过双方调解或协商方式处理纠纷的,由非司法渠道赔偿办公室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后,从“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非司法渠道赔偿专用账户”先行赔付,然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再进行追偿。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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