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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司法服务 助力企业发展 ——驻马店市两级法院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综述

2022-03-01 08:5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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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涉营商执行案件办理中,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制定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应对疫情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将保企业、保经济主体贯穿于整体执行工作中,对企业依法审慎适用财产保全和“查冻扣”等强制措施,切实以执行工作服务水平的提升、执行理念的转变,保障经济...

□ 于 游 李一琳

在2020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中,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办理的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省第六位,办理破产指标居全省第九位。在全省基层法院执行合同指标评价中,全市10个基层法院排名均在前36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市委、 市政府评为2020年度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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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左二)走访企业并和企业家座谈。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人民法院责无旁贷、重任在肩。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认真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两个条例”内容,积极延伸审判执行职能,加强同企业的良性互动,高度关注企业司法需求,不断提升服务观念,强化保障能力,优化司法作风,坚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稳定发展,为助推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建章立制 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基石

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围绕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县区人民法院层面领导小组全覆盖,从领导机构、人员组成、职能协调、工作推进等方面理顺了工作机制。制订出台了《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制定营商环境细化措施和推进计划,确保全市法院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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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调度会。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把审理涉企案件作为重点任务来抓,着眼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的特点规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全市法院有针对性地开展涉产权保护、涉企信访案件化解,以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元解纷 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不断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模式,将矛盾化解向诉前延伸,构建起“法院+司法所”“法院+工商联”“法院+当地调解组织”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格局,健全企业高效解纷体制机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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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左)走访王守义十三香公司。

平舆县某物业服务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张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为了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平舆县人民法院将该案委托给当地社会矛盾化解中心工作室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意见,综合分析双方诉求,从法、理、情方面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经过1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矛盾得以化解,都对调解工作室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诉讼和仲裁同为社会经济生活中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推动诉讼和仲裁的深入衔接,对涉市场主体的各类仲裁案件严格审理时限,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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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2018年8月,西平县某建材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起初某建筑公司能够正常支付货款,后来就不再支付。2019年7月,双方追加某房地产公司为连带清偿责任人。经仲裁,该公司应得货款及利息350万元左右。因某房地产公司不服,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由于长期拿不到货款,某建材公司员工的工资一直无法发放,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申请转入法院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认真查阅仲裁卷宗,第一时间组织听证审查,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在看到双方没有和解的可能后,法官认真梳理案件争议焦点,详细查阅案件相关证据,最终裁定驳回某地产公司申请。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42天,及时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了节约企业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更大的法律效果。

驻马店某银行申请执行驻马店某纺织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涉案金额较大,法院在双方有意愿和解的情况下,主持当事人、担保人座谈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顺利执行到位案款3656万余元,给案件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金钱成本,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行。

随着驻马店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证券期货纠纷数量也随之不断上升,传统纠纷处理方式已难以适应市场发展和投资者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本地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引入证券公司及证券从业人员对案件进行调解,同时制定《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不仅守住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也提升了我市营商环境的软实力。

破解困局 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被告某新能源公司在遂平设立的光伏发电产能基地由原告提供产能设备并进行建设,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及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被告光伏企业经营困难,在工程建设完工后,一直拖欠原告工程款拒不支付。

执行法官深入企业走访发现,涉案工程仍在运营中,且被告方在某供电公司每月有电费收入。结合双方情况,法官制订了分段执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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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破产法实务培训。

由于企业刚起步,被告企业拖欠税务部门税款1000多万元,当地税务机关发现法院正在执行后,申请法院协助执行税款。对此,执行法官主动联系税务部门,共同研究如何为企业破解难题。在原有执行方案的基础上,执行法官向税务部门提出将税款也进行分段征收的建议,税务部门对此大力支持,同意在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分段征收税款。同时在执行措施上,法院对被告企业慎用限高、失信和其他强制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经营。

通过适用灵活的执行措施,该案1000多万元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完毕,税款执行也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该案的顺利执行,既保障了当地税收征缴稳定,又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转,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破产程序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为企业提供一条法治化的退出之路,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府院联动,切实建立与政府各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的工作机制,大力整治办理破产案件周期相对较长的问题,对破产案件做到繁简分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及时出清”的功能。

2021年,驻马店市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背负巨额债务,经股东会议决议,向法院申请破产。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通接到该案后,发现该公司名下无任何资产,甚至连破产费用都无法支付。该公司如果不及时进入破产程序,不仅债务债权得不到及时清偿,而且会给市场增加风险,不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化解金融风险,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受理该企业的破产申请,为企业指定破产管理人,并依法对该案适用快审机制,同时申请了1万元的破产费用援助资金。最终,法院用31天就依法宣告该企业破产,实现了企业快速市场出清,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市政府下发府院联动机制基础性文件《关于企业破产便利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同时畅通破产企业案件立案通道,指导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为企业破产提供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近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46件,依法宣告破产案件36件。

刚柔并济 执行有力度也有温度

聚焦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部署开展“6+1”专项行动,对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涉企执行难案件、涉企错案进行专项清理,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执行案件期限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超标的查封、违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执信访及涉执负面舆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原告杜某诉被告冯某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冯某租赁原告杜某的奶牛场用于收购贩运鲜奶。租赁到期后,杜某多次向冯某追要欠款,冯某一直不予支付,法院判决冯某向杜某支付欠款3万多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上门寻找的方式寻找冯某,但均未发现其下落。

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现,冯某名下账户存在小额交易流水,属于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法院遂依法将冯某涉嫌犯拒执罪的线索移送至公安局,并果断运用信用惩戒,将冯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最终,在多种执行措施的强大威慑下,逃避执行的冯某主动委托朋友来到法院,替其交清执行款。

在涉营商执行案件办理中,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制定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应对疫情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将保企业、保经济主体贯穿于整体执行工作中,对企业依法审慎适用财产保全和“查冻扣”等强制措施,切实以执行工作服务水平的提升、执行理念的转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21年,全市两级法院扎实开展集中执行活动68次,执结案件5622件,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38件40人,执行到位金额10.63亿元。对150家企业采用“活封”形式,对291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促成577家企业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终本率42.16%,居全省第二位;结案平均用时79.05天,居全省第四位;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8.29%,居全省第六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省法院召开的年度重点工作调度会上,交流了执行工作经验做法。

“优化营商环境无止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主线,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说。

(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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