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河南驻马店:能动检察融入乡村振兴“大合唱”
图①:驻马店市检察院未检干警走进塔桥镇楼李小学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图②:确山县检察院干警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
图③:西平县检察院干警组成普法小分队来到该县袁庄村开展法治宣传。
图④:上蔡县检察院检察官现场监督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开展增殖放流。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对乡村振兴发展赋予重大意义。
当前,河南省“十四五”规划蓝图已经擘画,驻马店市也正蓄力朝着“国际农都”的目标进发,如何在新发展阶段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成为驻马店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服务大局的前进坐标。
开展专项监督修复受损耕地
驻马店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是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常年粮食总产量在160亿斤以上。然而受利益驱动,破坏耕地的现象在当地时有发生。
2020年8月,驻马店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在刑事案件筛查中发现了一起破坏耕地的案件线索,随即展开调查。2009年10月,李某租赁上蔡县某村107.15亩集体耕地(非基本农田)。自2013年3月开始,李某未经批准在租赁土地上私建窑厂生产砖块,造成57.95亩耕地的种植条件严重毁坏。2020年5月,李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子虽然判了,但涉案土地一直未复垦,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状态。
2020年9月,该院决定对此线索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办案过程中,受损耕地如何科学有效修复是办案组最关切的问题。在多次咨询专家并经反复研究论证后,2021年3月,该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李某在合理期限内自行修复被破坏的耕地,如不能履行,则需承担土地修复费用123.02万元。同年4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经释法说理,李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并表示愿意修复被损毁的土地。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
收到调解书后,李某积极履行复垦责任,出动推土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开展土地复垦。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多次进行现场督导,目前土地复垦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
近年来,驻马店市检察院着力强化基本农田司法保护,聚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扎实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自2020年8月以来,该院共受理涉耕地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立案2件;受理涉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8件,立案60件;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非法占用的耕地219亩。
将“应救尽救”理念融入乡村振兴大局中
2020年9月14日晚,阿花因琐事与儿媳阿玲发生争执,阿玲持铁锹多次击打阿花头部等部位,致其死亡。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驻马店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了解到,阿玲的丈夫赵某系聋哑人,案发后独自照顾两个不满3岁的女儿,生活十分困难,遂及时向该院第八检察部移交相关线索。
该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刘冰随即来到赵某家中走访调查。据了解,案发前不久,赵某的父亲因患癌症已经花去了10余万元治疗费,案发后,赵某因无固定收入,独自抚养两个年幼女儿,生活更加困难。
随后,该院向驻马店市委政法委进行专项汇报,为赵某一家争取到了8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驻马店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同研究制定了对赵某一家的长效帮扶方案:一方面积极和当地民政部门沟通,为赵某一家解决低保问题;另一方面组织专业人士对赵某的两个女儿进行心理疏导;并协调当地有关部门解决其大女儿的入学问题;与赵某所在乡镇、村委会建立长效帮扶联动机制,检察官定期回访,了解赵某一家的生活情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此案只是该院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2021年以来,驻马店市检察机关以此项活动为抓手,能动履职,将“应救尽救”理念融入助推乡村振兴的大局中,积极开展对因案致困致贫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共救助74人,发放123.9万元救助金,同时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健全多元协调机制,实现了长效救助与多元救助的有机结合。
“听证+”助力乡村社会治理
乡村要振兴,基层治理必须跟上。近年来,如何实现以检察听证促进基层社会矛盾就地化解,成为驻马店市检察机关助力乡村社会治理的一个重点课题。
该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听证+”工作模式,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将检察服务延伸至乡村“最后一公里”;同时不断探索听证员队伍多元化和听证场所的便利化,根据案件需要,灵活机动地将听证会开进乡村、开进社区,将身边的听证会与家门口的普法课相结合,努力实现听证效果最大化。其中,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还组建专业听证团队,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教育工作者等组成的听证员人才库,形成广泛化、专业化听证力量,根据不同案件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人员担任听证员,切实增强听证结果公正性。
家住上蔡县某村的王某和陈某离婚后,儿子小浩被判归母亲陈某抚养。王某因不服法院判决,一直拒绝支付小浩的抚养费,陈某因此不让王某探视孩子。小浩的爷爷奶奶得知此事后,强行闯入陈某家中将小浩带离。案发后,两位老人主动投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对两位老人立案侦查。
今年5月7日,该案被移送到上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调查讯问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且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但若简单地不诉了之,不利于双方家庭矛盾化解,遂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5月24日,公开听证会在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大院召开,检察官在释明案情之后,现场进行普法,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经过听证,在听证员的说理下,双方慢慢打开了心结,并就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等达成统一意见。
“因家庭纠纷或邻里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十分常见,我们通过公开听证+现场普法的方式办理此类案件,更有利于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承办检察官表示。
西平:家门口的听证会化解邻里纠纷
“赔偿的钱我拿到了,今天他又当面向我赔礼道歉,我愿意谅解他,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日前,西平县检察院对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后被害人王某甲当场表示。
同为某蛋鸭合作社成员的王某乙与王某甲,因蛋鸭饲料分配产生矛盾,王某乙心生怨恨,利用破坏性手段致使王某甲饲养的256只蛋鸭死亡,给其造成损失6912元。案发后,王某乙主动投案自首,后与王某甲就民事经济赔偿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4月27日,公安机关以王某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该案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在了解全案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拟对王某乙作不起诉处理。但是,在听取被害人意见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双方的“心结”并未解开。
为有效化解矛盾,确保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既能向二人释法说理,也可以让更多身边人接受法治教育。
5月27日,听证会在当事人所在的韩桥居委会大院召开,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党组织代表及法律专家等担任听证员。会上,在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听证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对王某乙作不起诉处理。同时,检察官对当事人现场开展释法说理,及时化解了二人之间的“心结”。
上蔡:以“我管”促追缴耕地占用税的“都管”
“你好,我来补缴耕地占用税。”日前,上蔡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前往该县税务局对此前办理的非法占地系列案进行跟踪问效时发现,县税务局依法追缴耕地占用税的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2021年7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孟某等50多户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耕地,未依法申报和缴纳耕地占用税,造成国有财产流失。随后,该院先后到税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并依法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相关职能部门间未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导致耕地占用税款应缴未缴,国家利益处于被侵害状态。
为确保各相关行政机关充分认识自身责任,形成高效履职联动链条,2021年8月,该院邀请县税务局、自然资源局两单位共同召开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磋商座谈会,并结合该案,就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进行深入会商。
同年9月2日,在前期会商的基础上,该院依法向县税务局和自然资源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县税务局依法征收孟某等50多户单位或个人欠缴的耕地占用税,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梳理排查;同时,建议两单位加强协作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定期召开联席会,完善全县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和相关案件线索移交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向县税务局提供了孟某等50多户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耕地的相关信息;县税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对耕地占用详细情况进行摸底,逐村排查、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应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平舆:让水清鱼欢的情景重现
“现在汝河的鱼多了,水也清了,这可多亏了你们呀!”近日,平舆县检察院在汝河岸边举行增殖放流活动,围观的村民们纷纷表示肯定。
今年2月,汤某、张某等5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平舆县汝河内驾驶渔船,采用禁用工具拖曳泵大量捕捞螺蛳,被公安机关查获时,共计捕捞螺蛳3700多公斤。汤某等人的行为破坏了生物多样性,严重危害水域的生态系统稳定和平衡。
随后,公安机关以汤某、张某等5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平舆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案后,公益诉讼部门及时对该案启动了公益诉讼调查程序。
今年5月,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月底,法院经审理判处汤某、张某等5人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同时判决该5人在案发河段放流价值不低于3.71万元的中上层鱼类(鲢和鳙)和田螺等水生动物。7月下旬,检察机关会同法院、水利局和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汤某、张某等5人共放流鲢鱼苗和鳙鱼苗10余万尾。
同时,针对此类案件多发问题,该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联合县河长办常态化巡河,及时发现问题;与县公安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非法捕捞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多部门共同努力下,平舆县域内河流生态得到了保护,河流沿岸村民纷纷表示,“以前没人管的事现在有人管了,鱼多了,河清了,小时候的情景又出现了”。
确山:拆除废旧烟囱治好老农的心病
“以前在这生活总是提心吊胆的,害怕哪天烟囱突然倒下砸着人,现在总算是安心了。”日前,确山县双河镇政府向确山县检察院回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特地来实地查看烟囱拆除情况,老农曹某甲见到检察官后高兴地说。
今年3月,该院检察官在调研中发现,双河镇双河村李某的承包地上矗立着一座高达近40米的废旧烟囱。烟囱向北10米是一处民房,向西8米是一条生产路,沿路有高压线,路西6米是一处民房。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烟囱不仅侵占了耕地,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周边村民都可能面临烟囱突然坍塌带来的巨大风险。
经查,这座烟囱所在地1987年时曾是一处砖厂,后因承包人不能兑现租地款,砖厂的窑体被村集体拆除,烟囱却因拆除难度大被保留了下来。经过30多年的风雨侵蚀,烟囱外墙现已严重风化,随时有可能坍塌。现在的土地承包人李某和相邻的两家农户曹某甲、曹某乙等人持续多年向所在村、镇反映,要求拆除该烟囱,却一直未能有结果。
该院调查核实后,及时向烟囱所在地双河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限期拆除废旧烟囱。镇政府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指派专人与检察院沟通磋商,考虑到正值小麦抽穗拔节时期,为降低拆除烟囱造成的损失,决定收麦后再予以拆除。6月麦收后,镇政府委托双河村委会找到专业爆破队,仅用一天时间,就安全地将废旧烟囱爆破拆除,并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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