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情感

谁是朗读者

2023-07-20 10:17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明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每次我们拥抱在一起时,我老觉得这种感觉不是味儿,她不是味儿,她碰起来、摸起来不是味儿,她闻起来也不是味儿,味道不对”。汉娜身上的味儿当然有所指,它关乎自尊、关乎精神、关乎文明。8000德国人为奥斯维辛集中营工作,被判有罪的只有19人。可再想一想,汉娜不也是?

张运涛

书评人引用卡夫卡的话说,“书必须是凿破我们心中冰封海洋的一把斧子”。《朗读者》就是这样的斧子,严肃的主题,严肃的思考,严肃的语言,典型的德国作品。这在一个娱乐至死的语境里,意义尤为重要。

汉娜是被抒写的主角,由“我”——米夏这个配角来完成。小说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的朗读者是米夏。“我”追忆15岁时结识的女人汉娜,她当时应该30多岁。一段不被人祝福的恋爱——听起来让周围人很鄙视,但汉娜又是干净的,清水沐浴,在书架间流连——理当渐渐分离,直到人海两茫茫。第二部分的朗读者是汉娜监管的囚犯。米夏在大学修法律,参与审判纳粹残余。两个人再见面,汉娜已经站在被告席上,她被指控,执笔写了一些加害囚犯的报告。

这个故事已经足够强大,汉娜对书有一种贪婪的向往与热爱,她让少年为她朗读,放弃西门子公司的工作去集中营当看守……这样的情节足够证明光明与黑暗、蒙昧与启蒙。但是,本哈德·施林克似乎志不在此,他要曲径通幽。他写得很朴素,他盯上的女人是个文盲,不会读和写,却极力掩饰这一点——这是她精神上的羞处。她以此为羞,宁愿被指证坐牢也不愿承认自己是文盲。施林克先生的力量放在了沉默上,他要让汉娜捍卫自己的沉默,她的骄傲和脆弱都在她的沉默中。这样一来,这个近乎庸俗的故事立刻变得夺目,变得光芒万丈。

这就有了第三部分。朗读者又成了“我”——米夏。“我”离婚了,前妻身上难以找到汉娜的味儿。“我”给监狱里的汉娜寄磁带,“我”朗读的录音带。汉娜出狱前,“我”去见了她一面,她身上散发出老人的气味。“我”很失望。然而,汉娜在出狱那天凌晨自杀了。

“我”被利用得很充分,不仅是小说的第二号人物,还通过“我”的反省、审视,让读者对人的境遇和疑难重新满怀疑问、满怀好奇之心。

施林克先生多次写到汉娜的洁癖,她身上的味道,以及“我”对这种味道的迷恋。“她爱干净成了癖好,早上一起身就洗澡。我喜欢闻那种香水味,新鲜的汗香味,还有她从工作里带回来的电车味”。后来米夏结婚、与妻子一起生活,“我一直无法克制自己,老是把这一段日子同我跟汉娜的生活进行比较。每次我们拥抱在一起时,我老觉得这种感觉不是味儿,她不是味儿,她碰起来、摸起来不是味儿,她闻起来也不是味儿,味道不对”。

汉娜身上的味儿当然有所指,它关乎自尊、关乎精神、关乎文明。

小说显然是讲三代德国人(米夏的父亲、米夏和米夏的女儿)对于纳粹那段历史的读解和传承。8000德国人为奥斯维辛集中营工作,被判有罪的只有19人。一个如此大的罪孽绝不是一个小集团能够掀起的,所有人都脱不了干系。

最后,我还想不厌其烦地列出书后所附的问题。这些提问本身加深了我们对这本书的理解:《朗读者》的核心主题,两代人之间的爱与背叛,是否只对德国读者有特别意义?其他国家读者的经历中有类似的吗?米夏有罪吗?他的讲述是不是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席?他得到的裁决是什么?他请读者审查自己提供的证词,并且宣判他有罪或者赦免他吗?或者,他做了自我审判吗?米夏对汉娜的爱情是否欲成为一个寓言,暗示着他们这一代人与父辈的罪行是有牵连的?米夏认为汉娜同情那些她选择来为她朗读的犯人,希望他们生命的最后岁月因此变得可以忍受一些,你同意他的判断吗?还是从更坏的角度看待汉娜,她的残暴和施虐的证据听起来都那么真实?米夏为什么去参观施图特霍夫集中营?他在寻找什么?又找到了什么?有观点说,汉娜并非情愿参与希特勒灭绝种族的大屠杀,仅仅是隐藏自己秘密的愿望驱使她这样做,这能不能在某种意义上宣判汉娜无罪?在她的案子里,有什么可以从轻判决的条件吗?如果你是律师,将怎样为她辩护?在小说的末尾,你同意幸存者的看法吗?为什么她接受了茶叶罐,而不是钱?谁更懂汉娜一点儿,米夏,还是她?米夏是不是汉娜的另一个牺牲品?

还有最重要的一个,谁是“朗读者”?这个问题似乎过于简单,米夏是,囚犯们也是。可再想一想,汉娜不也是?她朗读的是德国历史,是社会。听众主要是米夏,还有这本书的读者。

【相关链接】

书名:《朗读者》

作者:[德]本哈德·施林克

翻译:姚仲珍

出版:2000年译林出版社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