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法治人物

高超:我和公益诉讼的那些事

2023-09-14 16:40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代廷伟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2019年,我带着朝气蓬勃入职检察机关,从没想到过会被检察公益诉讼的神圣洗尽这一身铅华。回首过往,有笑有泪,有血有汗,但在这条公益诉讼的路上,我大步流星,走的坦荡。而那走过的路,我想记录下来,述说给大家。

记得初接触公益诉讼,是烈士保护专项活动。张豪,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他不仅是我的大哥,又是名副其实的师傅。他带着我们瞻仰了每座英雄的坟墓,擦拭了每座烈士的墓碑,记录了每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我被震撼了,从没想到战斗英雄离我们这么近。他们就默默无闻的躺在我们身边,只隔着一片树林或者一片麦田,而他们的故事却似乎与我们隔着几个世纪。

那个残阳如血的傍晚,他们牺牲时,就在这片我们脚下的土地!英雄们,这盛世,如君所愿!零散的烈士墓散落在田野里,像一片片孤独的落叶,始终找不到温暖的归宿。经过努力,征得家属同意,最后把35名烈士集中安葬在肃穆庄严的烈士陵园,青松如膏沐,烈士们有了新家。魂兮归来!与君共饮兮愿君安!

逝者已矣,安定了零散烈士。我们马上投入了下一个工作。接到举报,在一片风景秀美的山间,有人倾倒固体垃圾,漫山遍野,压断了小树,掩埋了灌木,浑浊了溪水。本来让人心旷神怡的环境,被破坏得触目惊心。我们第一时间,与环保部门的同志一起到达现场,在垃圾山上仔细翻查取证。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一个包装袋,上面清楚的印着倾倒垃圾的工厂名称及地址。按图索骥,很快找到了违法侵害人,并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除了全部的固体垃圾,还了山林了本该属于它的绿色。

山绿了,水清了,我们每一个公益诉讼人都开心得笑了。

三年以来,我们走过了辖区每一条小路,趟过了每一条小河,爬过每一座山头。当路边张着血盆大口的机井,经过督促,被安装上井盖;当河道里的私搭乱建违法排污,经过建议,被依法取缔;当山坡上被滥砍滥伐的林木,经过倡导,被有效修复......,我们每一个公益诉讼人,都坚定了自己的脚步,走下去,这是一条有意义的路。

城市广场噪音污染问题,监管单位职责不清,执法难度大,已成为困扰城市管理的顽疾。针对此类问题,在高伟主任的带领下,我们迎难而上,调取投诉记录,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听证会,厘清监管职责。并持续开展普法劝导活动,以真心换民心,争取广场娱乐者理解。每一次劝导活动,都面对广场舞爱好者不理解的质疑,甚至无理取闹。高伟主任虽然脾气有点急,却化身谦谦君子,春风化雨,释法说理,谆谆劝导。他告诉我们:当我们有一天站在广场旁边的学校门口,听到的是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而不是噪杂的广场舞曲,我们受的一切委屈都是值得的。广场噪音污染问题,不是一次治理,终身有效的,我们一定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断开展劝导活动,帮助广场娱乐者养成文明的娱乐方式,将此问题彻底解决。
三年来,我们督促清理固体废物300余吨,督促整改违法生产企业10余家,督促疏通河道20余公里,督促收回税费14000万元,督促保护耕地400余亩,督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38处……
三年来,我们的队伍不断壮大,2022年,我们迎来了18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专业知识;2023年,我们招募到了30余名公益诉讼“益心为公”志愿者,为公益诉讼案源提供丰富的线索;如今,我们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达成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不仅拓展了案源,还让公益诉讼监督力度更大,将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年来,我们与区河长办签订了“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巡河200余次,协作办理河道案件12件;与区林长办签订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巡林30余次,协作办理林业案件5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关于加强对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的若干规定》,协同办理食品药品领域案件4件;我们成立了公益诉讼办案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机制的意见》,办理“刑事不起诉+公益诉讼”案件5件等等。
太多的故事,如茶似酒,山川不语,清风自说。我们始终埋头苦干,风雨如初。
这些年来,我一直为我是一个公益诉讼人而自豪,我燃烧了我的热血,一直在为公益诉讼事业奋斗。回想之前未接触公益诉讼工作的时候,稚嫩,轻狂,偏激,而现在的我变得坚韧,变得成熟,变得理智。在我做公益诉讼的时候,公益诉讼同时也在锻炼我。在公益诉讼这条路上,无论我是过客,或是归人,我都会享受每一天努力的日子,享受纯粹的单纯。我想我会像我爱的检察公益诉讼一样,越来越好,正当其时,大有可为。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