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6.3万人次、539.1亿元,河南国庆中秋假期文旅市场亮点纷呈
摘要:济源王屋山推出“雨天门票延期”政策,游客凭假期纸质票等可在2025年底前免费重游。许昌大鸿寨景区在登山步道设置能量补给站,郏县三苏园景区为老年游客提供免费轮椅、拐杖及热水服务。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郭歌
2025年国庆中秋双节叠加,8天超长假期为河南文旅市场注入强劲活力。10月8日,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假日期间,受大部分地区大部分时段连续降雨影响,全省接待游客8136.3万人次、旅游收入539.1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分别为去年同期的89.1%、83.4%。
家国情怀引领假日旅游
紧扣家国情怀与传统文化两大核心,将精神感召力与文化吸引力深度融合,为游客提供有温度、有深度的文旅体验。全省景区化身“红色海洋”,爱国氛围浓厚,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推出“水下红旗秀”,嵖岈山、鸡公山景区步道挂千面红旗,云台山开展“巨幅”五星红旗传递活动,开封铁塔景区以“菊颂”为主题举办“我和我的祖国”快闪,大伾山景区举行“红歌快闪”,向祖国表达最真挚的祝福。安阳红旗渠风景区用近百场实景演出再现修渠往事,新升级的分段式实景演出《干渴的记忆》,让游客一步步进入60多年前的修渠岁月。南阳世界月季大观园推出实景历史剧《长津湖冰雕连——永恒的战士》,大批游客在寓教于乐中感受红色文化。各地推动“老民俗”适配“新需求”,打造兼具文化底蕴与潮流活力的体验场景。开封清明上河园全新打造的“清明上河·宋宴”以沉浸式餐秀还原宋代中秋宴场景,“宋式月饼DIY”名额迅速售罄。漯河沙澧河风景区以“秋灯映沙澧 月圆庆盛世”秋灯会为核心,推出亲子手作、文化演艺等特色中秋活动。三门峡陕州地坑院景区举办金秋花灯游园会、周口太昊伏羲陵文化旅游区设立非遗手作体验馆,游客纷纷拍照记录。
文化体验景区强势领跑
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优势,不断推动文旅融合向纵深发展,以文化体验为主题的景区在全国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假日期间,在自然山水类景区因天气而降温的情况下,河南文化体验型景区表现抢眼,清明上河园接待游客79.36万人次,综合收入9400.0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分别增长25.50%、11.32%;万岁山武侠城接待游客77.30万人次,综合收入690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分别增长13.35%、9.79%;只有河南・戏剧幻城雨天上座率始终稳定在90%以上,综合收入8141.07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6.24%。今年6月份开业的新密溱洧水城,因其独特的诗经文化场景而吸引了大批游客,8天接待游客32万人次,其中省外游客占比超过40%。郑州市的亳都新象国庆节前开业,街区运用现代表现方式,嵌入商文化元素,连接文庙、城隍庙等遗存,引入米其林餐厅、非遗工坊等,古今辉映、中西融合,吸引大量市民前来打卡消费。
城市旅游带动作用强劲
文博场馆持续扮演“避雨首选”角色,假日期间各级博物馆、图书馆等进馆量达708.3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1.5%,其中第7天单日进馆101.2万人次,河南博物院、洛阳博物馆日均接待量均保持2万人次以上。洛阳15家博物馆联合发起的“数字文物守护行动”吸引26万人次互动,带动文创销售增长65%,非遗文创产品销售额达5000多万元,形成“线上引流、线下消费”的良性循环。非遗赋能成为新亮点,全省假期共举办非遗惠民活动1300多场,近1500万名群众参与。洛阳城市阳台“顶榴出道”榴莲狂欢节持续带动周边消费超8000万元;新区体育馆举办青少年篮球精英赛吸引观赛游客累计达5万人次。洛阳隋唐洛阳城“盛唐嘉年华”沉浸式剧目持续火爆,日均演出4场带动收入同比增长42%。从游客接待量来看,前5名依次为郑州、洛阳、安阳、南阳、开封。从旅游总收入来看,前5名依次为郑州、洛阳、开封、安阳、许昌。
暖心服务塑造河南形象
坚持以游客为中心,将惠民政策、精细服务与安全保障融为一体,河南文旅温度十足。郑州、漯河、新乡等地发放消费券,精准用于景区门票、民宿住宿等消费场景。南阳卧龙岗武侯祠、林州万泉湖等景区推出“背诵古文免门票”“汉服换装免费游”活动,老君山景区开展“一元午餐”九年之约活动。针对连续降雨等不良天气,各地各景区尽一切努力降低不利影响。万岁山武侠城、建业电影小镇等备足雨衣、鞋套等,确保游客雨中游览无忧。济源王屋山推出“雨天门票延期”政策,游客凭假期纸质票等可在2025年底前免费重游。淇县云梦山、南阳五朵山等景区在游客中心设置暖心服务点,免费供应姜枣茶驱寒。许昌大鸿寨景区在登山步道设置能量补给站,郏县三苏园景区为老年游客提供免费轮椅、拐杖及热水服务。建立“全时段、全覆盖”安全督导机制,全省累计派出督导组1614个,检查文旅经营单位6715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056处,整改率95.08%。假日期间,全省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市场运行平稳有序。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