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瞄准“四强二高” 建设农业强省可这样破局
摘要:变传统农业大省为现代化农业强省。四大亮点,让新乡成为河南农业“顶流” 除了路线图,把会议开在新乡,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近期,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多次安排各地干部学习“史来贺精神”,河南省也组织部分干部到新乡学习“史来贺精神”。
河南新乡中原农谷高标准试验田 新华社/图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特约观察员 赵意焕
用占全国1/16的耕地,生产了全国1/10的粮食、1/4的小麦……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当前,河南瞄准农业强省建设,再有新动作。
近日,全省全面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现场会在新乡召开。这场会议为何选择在新乡召开?建设农业强省,河南有啥新部署?
建设农业强省,河南部署路线图
河南为什么要建设农业强省?
我国要建成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国,作为传统农业大省的河南就责无旁贷地需要建成农业强省。
强省需要强县,强县需要强乡村,强乡村需要县域人民群众强。农业强省不是少数人的事情,需要把全省人民的积极性都充分激发出来,强优势,补短板,克服经济转型期的各种困难。
如何建?《河南省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规划(2025—2035年)》部署了任务表、路线图,基本要求是“四强二高”,即粮食生产能力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乡村产业竞争能力强、农民收入水平高、农村现代化水平高。
粮食生产能力强,要求增加热爱农业农村的力量,精耕细作,充分利用耕地、优良育种及其他技术支撑;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要求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要求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乡村产业竞争能力强,要求突出地域特色、强化质量保障、丰富产品形态。
农民收入水平高,要求优化生产分配机制,提升县乡村综合发展和保障能力;农村现代化水平高,要求具备能充分推广科学技术及智能化现代化设施设备的集体力量。
河南需结合实际,走特色道路
会议强调,走好符合河南实际、具有河南特色的农业强省之路,为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河南实际、河南特色主要是什么?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农业大省的国家战略布局……这些都是河南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结合现实要求,河南要走“三变”之路:变人口多为人才多;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为产品附加值多、综合美誉度高;变传统农业大省为现代化农业强省。
如何实现“三变”?简而言之,要以“一心”育“二新”。
这里“一心”是指保持共产党人的初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二新”是指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抓手、以布局应用新质生产力为驱动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也正式开始施行。
现实问题是,不仅许多群众不知道自己在乡村振兴、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部分乡镇领导、县级干部对此也认识不足,不知道什么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知道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有什么作用。
把全体群众组织起来,“一心”就是破局的关键点。
有了“一心”,就会有“二新”,就有条件密切城市科研机构与农业农村的联系;就有条件密切城市各类企业与农业农村的联系;就有条件统筹县、乡、村各类资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形成区域特色发展优势。在建设农业强省过程中,需要人心相通、基础设施相通、产业相通。统筹规划、上下一心、团结互助,在建设农业强省过程中就没有克服不了的难题。
四大亮点,让新乡成为河南农业“顶流”
除了路线图,把会议开在新乡,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选择新乡,是因为这里有四大亮点。
首先,新乡有中原农谷这个农业高科技平台,主要研发农业种子,致力于打造农业硅谷,培育新质生产力。
其次,新乡有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延津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有50万亩统一种植管理的高标准农田,吸引了几十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
再次,新乡有“史来贺精神”和具有“史来贺精神”的先进集体。近期,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多次安排各地干部学习“史来贺精神”,河南省也组织部分干部到新乡学习“史来贺精神”。
最后,新乡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逐渐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新乡长垣市在党的十九大后就积极行动,吸收全国各地经验,推动全县所有村庄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长垣市2022年就入选了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通过“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三位一体治理体系建设农业强县。史来贺同志曾说:“不仅要把群众带到富路上,而且还要把群众带到正路上。”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