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部门发文活跃县域消费
摘要:在推动县域商业业态创新和品牌打造方面,意见提出,在符合条件的同一县域地区推行连锁企业和商贸个体工商户“一照多址”;支持国货潮品下沉县域市场;意见还围绕进一步提升县域流通现代化水平、增强消费保障能力、强化要素集成和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等举措。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下沉市场活力 活跃县域消费的意见》8月18日对外发布。
在支持县域消费渠道升级方面,意见提出,深化“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支持乡镇商贸中心、集(农)贸市场、乡镇特色大集等建设升级;引进国内外品牌开设区域首店;鼓励多种方式推进存量土地改造开发等。
在推动县域商业业态创新和品牌打造方面,意见提出,在符合条件的同一县域地区推行连锁企业和商贸个体工商户“一照多址”;支持国货潮品下沉县域市场;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消费链条等。
在优化县域商品和服务供给方面,意见提出,促进同品同款商品城乡“同质同享”;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向县域延伸;促进商农文旅体融合发展等。
意见还围绕进一步提升县域流通现代化水平、增强消费保障能力、强化要素集成和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等举措。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