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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平舆县曝光三起涉网典型案例

2026-10-22 12:06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明霞

摘要:案例三 平舆网民陈某某(男,56岁)为博取流量、吸粉引流,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平舆刑事案件不实信息,误导部分网民关注和讨论,产生不良影响。

平舆公安曝光三起网络谣言案例

为持续净化网络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平舆公安扎实开展“净网-2026”专项行动和“清朗·网络空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网违法犯罪,集中整治网络突出乱象,持续修复网络生态,全力守护清朗有序的网上环境。现三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平舆网民郭某某(男,47岁)为博取流量、吸粉引流,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涉我市外县刑事案件不实信息,误导部分网民关注和讨论,产生不良影响。

目前,平舆县公安局依法对郭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平舆网民张某某(男,30岁)为博取流量、吸粉引流,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有关人贩子拐骗儿童的虚假短视频,误导部分网民关注和讨论,产生不良影响。

目前,平舆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平舆网民陈某某(男,56岁)为博取流量、吸粉引流,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平舆刑事案件不实信息,误导部分网民关注和讨论,产生不良影响。

目前,平舆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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