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树恒)
为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监督,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全方位、多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拓宽联系沟通监督渠道,确保监督联络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健全组织,确保联络工作制度化。该院院长负总责,将联络监督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专线电话,该院领导定向走访联系市、县人大代表,使人大代表充分了解法院工作,反映法院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完善旁听案件庭审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每月向人大代表送达开庭排期表,要求每1名法官每月联络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一次,这项机制促进了审判活动公开、公正、规范开展。
丰富联络监督内容,做到联络工作多样化。该院坚持“1+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该院对人大代表关注的问题,及时答复,提高办理时效,快速反馈处理结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逐项研究,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通报人大代表,努力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取人大代表的信任和支持,把主动接受监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