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追踪擒毒魔
——平舆县警方破获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纪实
通讯员 张润东
8月19日,平舆县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正确指导下,经过近3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和缜密侦查,成功破获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2014·13”余某团伙贩卖毒品案),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缴获毒品2877.14克,摧毁了一条从广东省广州市中转到平舆县的贩卖毒品通道。
6月中旬,平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发现万冢镇一名叫余某的男子涉嫌贩卖毒品。经查,余某从广东省广州市购买毒品,伙同其女友蒋某乘坐从广州发往上蔡县的大巴,然后租车从上蔡县到平舆县贩卖给卓某。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长期贩卖大量毒品,数量均在1000克左右。
鉴于案情重大,平舆县公安局在展开侦查的同时将此案上报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禁毒总队。7月18日,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及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案的侦破工作,多次研究听取案件进展情况。
7月15日上午,在得知余某近日带1000克冰毒到平舆县城进行交易的消息后,平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立即向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汇报该情况。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督导下,专案组制订抓捕计划,决定兵分三路实施收网行动。第一路赶赴驻马店市某高速路口进行架网守候。第二路在平舆县城秘密布控,掌握其到平舆县城后的行踪。第三路为机动策应组,随时应付突发状况。
7月16日,余某在广州市白云区同德乡以每克35元钱的价格从王某和李某手中购买冰毒800多克,当场付给王某和李某2万元。随后,余某转账到王某的女朋友韦某农商卡的账户上5000元钱,第二天晚上又付给李某5000元钱。余某回到自己的租房处将冰毒分成17包。7月19日晚上8时多,余某和蒋某在广州市白云区同德乡某租房处将冰毒分别放在钱包内7包、康师傅香辣牛肉面盒子内4包、康师傅红烧牛肉面盒子内6包。
7月20日,余某和蒋某带上毒品从广州坐大客车到平舆县城,准备以每克55元钱的价格卖给卓某。经布控,7月21日16时许,平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平舆县城某交叉口将犯罪嫌疑人余某、蒋某抓获,当场从余某随身携带的提包内收缴白色颗粒状可疑毒品17包。经鉴定,这17包可疑毒品为甲基苯丙胺,重857.43克。
犯罪嫌疑人落网后,专案组民警立即对余某和蒋某进行讯问,固定相关证据,余某供述毒品是7月16日在广州市白云区鹅掌坛购买绰号叫“内蒙”和“韦小”的男子,具体姓名和住址不详。据此,专案组民警连夜奔赴广州市白云区展开调查,经过20多天的艰苦努力,在广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8月9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同德嘉华酒店325房间将“韦小”和其女友韦某抓获,收缴可疑毒品7包。经讯问,“韦小”的真实姓名叫王某,男,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专案组民警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又于8月14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泽德花园某房间将“内蒙”抓获,当场收缴可疑毒品1包。经讯问,“内蒙”的真实姓名叫李某,男,内蒙古自治区人。至此,该案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