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12月26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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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选举委员会致全区选民的公开信

发布时间:2016-12-26 07:44:12  

各位选民:

我区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年底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是在“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进行的。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和发展全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改革开放的新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因此,这次换届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积极参加、认真搞好选举工作是每个选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尊重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选民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大代表。

各位选民,这次换届选举区、乡(镇)同步进行,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17210,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并发给选民证。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名单由区、乡(镇)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民小组充分酝酿、协商,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选举时,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以上,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选举某一级代表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也不得超过3人。

各位选民,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严格依法选举,就是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每位选民一定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区、乡(镇)人大代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各种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事件的发生,确保我区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驻马店市驿城区选举委员会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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