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04月13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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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7-04-13 08:31:12  

今年10月底前,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60%,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0万平方米

本报讯 (记者 苏建威)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空气质量目标,近日,市住建局印发了《驻马店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供热供暖工程建设。

《方案》要求,201710月底前,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60%,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管网总长度不少于5公里,新建、改造换热站6座。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禁新建燃煤锅炉、严禁燃煤散烧,8月份完成全市50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应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民生工程5万户;加大城乡电网配套改造力度,组织完成34个贫困村、253个中心村电网改造,保障以电代煤工程电力供应需求。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国电驻马店供热公司依托现有热源,加快推进总投资8545万元,包含13条热网管线建设的市中心城区供热管网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完成福苑花园、置地北苑小区、天玺小区、西班牙小镇一期、开来小区、龙湾世家6个换热站建设工作。今年1020日前,新增供热能力6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管网总长度不少于5公里,新建换热站6座,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进一步提升供热能力。

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拆改。环保部门抓紧排查摸底,及时建立全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台账。今年8月底前,环保部门负责督促完成现有全市农村、乡镇和产业集聚区50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实现全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改造,质监部门负责及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及变更手续。

加快推进城乡电网配套改造。市电力公司制定全市城乡电网配套改造详单、改造计划进度,今年720日前,市电力公司组织完成全市任务50%的贫困村和中心村电网改造;今年1020日前,完成全市34个贫困村、253个中心村电网改造,保障2万户以上以电代煤工程电力供应需求。

加快推进气代煤、电代煤替代工程。大力发展燃气供热。对用热规模较小或暂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区域,优先选用燃气供热锅炉方式供热。今年8月底前,对现有燃煤供热锅炉环保部门负责督促完成煤改气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逾期未完成改造任务的予以拆除。市、县发改委负责调配天然气指标,保障满足3万户以上居民煤改气用气需求,今年6月底前督促完成气代煤改造3000户,10月底前完成全市3万户以上气代煤替代工程。在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市质监部门严禁审批新建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未覆盖区域,发改委负责督促各地采用电锅炉供热、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电采暖方式替代燃煤采暖。今年6月底前,督促完成电代煤改造3000户;10月底前完成全市2万户以上电代煤替代工程。

加强煤炭质量控制。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行煤炭质量控制,质监部门要定期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使用煤质抽检,对不符合《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豫发改能源〔20151176号)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冬季采暖期,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必须使用优质燃煤(硫分含量小于0.8%,低位发热量高于4500大卡/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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