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由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