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某是驻马店市居民,
为快速解决纠纷,及时支付伤者和死者家属相关费用,张某于
经调解了解到,双方纠纷主要是对保险合同的理解差异,张某认为此次出险属于重大事故,保险公司应该按保险合同的最高赔偿限额赔偿,而保险公司坚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方式进行赔偿,双方诉求差别较大,无法形成一致意见。驿城区人民法院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一边给张某讲解保险合同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条文,一边向保险公司为张某申请更多的赔偿。在经过一个上午的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
经调解,保险公司愿意赔偿张某垫付李某某死亡赔偿款、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268395元;赔偿张某垫付李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14869元,两笔费用于4月30前支付。
保险纠纷具有数量多、标的额不大、专业性强、较为烦琐、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等特点。驿城区人民法院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的成立就是为加快健全保险合同和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模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创建和谐社会出力。138
(高守俊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