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10月10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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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7-10-10 08:27:09  

 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记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春枝

记者 邱学忠 田春华 文/图

王春枝

“小王,不知道咋感谢您啊!要不是您帮俺讨回公道,俺这鸡都没法养了。”“王姐,太感谢您了!要不是您这么尽心,我们多年的好邻居就成仇人了。”听着乡亲们掏心窝子的话,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春枝欣慰地笑了。从被老百姓亲切地喊“小王”到“王姐”,不知不觉中,她在民事行政检察岗位上已经工作了11年。

百姓问题无小事。2003年,王春枝从郑州大学毕业考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分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具体负责审查处理进入检察环节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解决的大都是普通群众的申诉问题,虽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但是每起案件的成功抗诉,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王春枝每天的工作几乎如出一辙,为申诉人端上茶水,耐心地听他们倾诉,然后再不厌其烦地释法说理,让他们理解和接受正确的判决,停止上访和缠诉。遇到问题不解决就不回家的申诉人,王春枝自掏腰包请他们吃饭;遇到邻里纠纷,王春枝会上门调解。11年来,王春枝就是这样在申诉人琐碎的矛盾纠纷中度过的。王春枝认为百姓问题无小事,早已习惯地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去做。王春枝依法妥善处理申诉案件,努力做到以法服人、以情动人,在充分理解申诉人诉讼艰辛与不易的同时,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以真情换理解、以真心化坚冰。王春枝赢得了百姓的赞誉,成为每位申诉人心目中最会拉家常、最接地气的美女检察官。

维护公平不畏难。“我们接收的案件都是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的疑难复杂案件,当事人来找我们的时候,是把这儿当成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们的工作寄托着普通老百姓对司法机关的期待和要求。”对于心爱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王春枝是这样认识的。工作中,王春枝对法院确有错误的裁判,坚持严格依照法律进行监督。申诉人刘某是西平县焦庄乡的养殖户,因购买使用不合格的鸡饲料,导致1470只鸡死亡,损失达36750元。刘某诉讼到县人民法院,被以无证据证实其鸡苗死亡与使用不合格饲料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刘某为养鸡已经欠下数万元的债务,现在不仅血本无归,还输了官司,当时又气又急,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发誓倾家荡产、蹲大牢也要讨回公道。接到刘某的申诉,王春枝到申诉人的养鸡场走访调查有关当事人。综合全案证据,王春枝认为法官在审理该案时,对应当采信的证据未予采信,导致判决严重损害了刘某的合法权益,遂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再审。遂平县人民法院再审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依法判决某饲料公司赔偿刘某全部经济损失。刘某拿到判决后,特意邀请乡干部、村干部等一行10余人专程到检察院送来“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益”的锦旗,表示深切谢意。《河南法制报》等媒体先后对此事进行报道。王春枝就是这样,11年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0余件,凭着满腔的工作热情和极强的责任心,顶着压力,不徇私情,一次次帮助群众讨回公道,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创新监督促和谐。检察监督是法律手段,化解矛盾是最终目的。王春枝创新推出“息诉和解四法”,耐心细致地做好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成功息诉案件100余件,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该县的李某和王某既是近邻又是好友。双方因2500元的欠条产生纠纷,执行环节法院以不履行判决为由,把王某拘留。王某产生了更大的仇恨,向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王春枝接到申诉后,审查认定法院判决正确。但为了化解矛盾,王春枝会同办案法官和该村村委会主任多次到二人家中进行调解,通过谈心、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一对好邻居终于再度握手言和。还有一个案件,申诉人徐某兄弟二人因与刘某公司土地租赁产生纠纷。王春枝发现如果机械地适用法律,简单认定协议有效或无效而提起抗诉,产生的后果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利,而且有可能产生信访风险,只有和解才是最佳解决方式。工作中,细心的王春枝发现申诉人徐某兄弟二人家境十分困难,一个家有身患重病的儿子,一个还有需要供养上学的孩子,面对4万元的赔偿,徐某兄弟二人实在无能为力,而对方当事人刘某则心地善良,经常资助贫困大学生。王春枝就把徐某兄弟二人的实际困难告诉了刘某,并说服徐某兄弟真诚向刘某道歉。经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刘某表示,如果徐某孩子上学资金有困难,可以随时提供帮助。

实实在在做人,勤勤恳恳干事,真真切切为民,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贴心检察官。王春枝以自己的工作成绩赢得了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好评,先后两次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能手”称号,两次被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被遂平县委政法委表彰为“十佳文明执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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