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东方宝驿施工工地违反冬季“封土行动”进行处罚和追责
本报讯 (记者 闫海峰)12月2日,我市依法对东方宝驿施工工地违反冬季“封土行动”进行处罚和追责。
市住建局接到市环境攻坚办要求对东方宝驿施工工地违反冬季“封土行动”进行处罚和追责的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相关人员会议,针对该施工工地违反冬季“封土行动”进行绿化施工,严重违反了《关于实施冬季“封土行动”的紧急通知》(驻环攻坚办[2017]195号)文件“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封土行动’”的规定和11月30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该施工工地涉及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施工工地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一是对建设单位驻马店市雅居园置业有限公司经济处罚10万元。二是对施工单位驻马店市三禾建筑公司经济处罚10万元,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且一年内禁止在驻马店市内参与招投标活动。三是建议市公安部门对该工地绿化施工负责人贾某进行行政拘留。四是对市质量监督站片区监督负责人毛某某给予警告处分,对该项目监督员谭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市质量监督站下发了《关于对东方宝驿施工工地违反冬季“封土行动”进行处罚和追责的督办通知》(驻建督[2017]22号),要求市质量监督站对照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面整改,认真贯彻省、市冲刺30天工作部署和冬季“封土行动”规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制度。
市质量监督站接到《督办通知》后,站长和主管站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认真对待,对东方宝驿施工工地违反冬季“封土行动”问题,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