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02月02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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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法院 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

发布时间:2018-02-02 09:11:59  

 本报讯 (记者 胡旭渝)1月29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调解室,两名执行申请人领到了被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被执行人沈某承揽汝南县三桥镇某小学教学楼施工工程。施工中,沈某将部分木工、钢筯工等劳务分包给高某、杨某,由二人组织工人施工。2017年春节前,高某、杨某因追要劳动报酬,与沈某发生矛盾,沈某另找他人继续施工。但沈某拒不给付拖欠高、杨二人共计8万余元的劳动报酬。高某、杨某无奈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沈某3日内给付高、杨薪酬及利息。但是,沈某早已逃之夭夭。

眼看春节将至,高某、杨某依然没拿到工钱,焦急万分,无奈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对沈某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法官接到案件之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但沈某家中长年无人,下落不明。公告文书送达后,沈某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履行法律裁定义务。经过多次找寻,执行法官终于查到沈某在平舆县有一工程项目。2018年1月24日,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局干警顶着风雪,及时赶到平舆,在工地现场以拒不申报财产罪对沈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被拘4日后沈某终于承受不住压力,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给付所欠工资。28日上午,被执行人沈某带着现金,当场履行案件款8万余元,该案得到顺利执结。

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成立工作小组,将此类案件与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融合在一起,做到快速审理。该院穷尽执行手段,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让农民工在寒冷的冬天感受到司法公正的温暖,过一个顺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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