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07月19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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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19 08:37:52  

□ 徐文胜

开栏的话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有效破解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把中央、省、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好、解读好、落实好,解决部分企业对政策不了解、不会用等问题,即日起,本报开设专栏,陆续刊发市发改、工信、科技、财政、人社、金融、税务等部门组成的政策宣讲团成员宣讲的惠企政策内容,指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

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设立,主要用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方向,构建关联度、聚集度高,竞争力、带动力强,吸纳就业能力显著、集约节约、绿色环保、环境友好型现代产业体系的资金。

支持重点。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壮大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主导产业,提升冶金、建材、化工、轻纺等传统产业,培育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加快制造业结构调整,提升终端高端供给水平。包括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工业强基。

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方式,补助额度为不高于项目已完成生产、设计、研发、检测、监测等设备购置(租赁),软件采购、研发、技术、实际投资(以发票为准)的30%。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河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必须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企业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处理处罚;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企业只允许申报1个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材料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企业基本情况: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企业情况简介;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第二部分是项目建设情况:项目申请说明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有关证明,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批复或环保证明材料等;项目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成果鉴定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或其他技术证明材料等。白酒业需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机器换人”示范工程项目需提供机器人“十百千”示范应用倍增工程示范项目公布文件。第三部分是企业财务及项目投入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1月份至6月份的会计报表;项目资金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在规定计算区间内项目购置(租赁)设备、软件采购、研发、技术等的合同、发票、清单、付款凭证等,项目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单、结息单和结息汇总表等,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在规定计算区间内实际完成投资发票列出清单,清单中对应的每张发票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信息便于查验。

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是指统筹整合现有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总规模:一期人民币30亿元,二期人民币16亿元。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直接投资用于支持全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千亿和万亿产业集群)和与部分产业集聚区(百亿和千亿产业集群)所在市、县共同设立若干地方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子基金的方式进行投资。

投资范围:集中投资省内高成长性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及其重点产业发展专项、产业集群。县共同设立若干地方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基金存续期:7年。其中,前5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投资方式:股权投资为主。

(作者系市惠企政策宣讲团成员、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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