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08月18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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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的变化 可喜的进步

发布时间:2018-08-18 07:49:19  

石新宇

先前,若是某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做了有违法违纪或者违反道德的事情而被媒体曝光,该单位在回应时几乎都会强调“此人系临时聘用人员”“此事系其个人行为”;若是官员自杀,相关单位回应也几乎都有“患有抑郁症”这一条。我们不能说这些单位有撇清关系和搪塞媒体的嫌疑,但如此千篇一律、照本宣科回应多了,难免让人疑窦丛生:怎么干坏事的工作人员都是临时工、自杀的官员都患有抑郁症?

近几年,这种情况有了明显的变化,相关单位的回应不再让人感觉是在躲躲闪闪、遮遮掩掩。就拿最近发生的两件事来讲,陕西省平利县女娲广场保洁员制止市民溜狗被打伤,打人者为该县人社局干部柯磊及其子,柯磊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并被免职;河北省委督察室干部刘英林、郭顺鹏违反工作纪律,拒绝阜平县交警检查并叫嚷“让局长和县纪委来”,受到党纪处分并被调离省委机关。这两件事见诸媒体后,没有谁说他们是“个人行为”,虽然这的确是他们的个人行为,报道中他们也有了具体的名字而不再统一叫“某”。关于官员自杀的报道也一样,自杀原因不再是单一的“患有抑郁症”,而有了“畏罪”“在纪检监察机关调查之前”“和其关系密切的老领导数月前已经落马”等。

这种变化是可喜的进步。首先,事情发生后,相关单位的回应不再让人心生疑问,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很快就能够公之于众,包括姓名、职务甚至与某位重要人物的关系。顺便说一句,这种变化发生后,似乎干坏事的临时工少多了。其次,有关部门的反应不仅迅速而且大快人心,比如,平利县公安局依法对柯磊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该县纪委监察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记大过处分,终止其参与县委巡察工作并对其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立案调查;该县人社局免去其副主任职务。第三,媒体的监督力度得到提升,报道不仅指名道姓,而且穷追不舍,有始有终,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

全面从严治党和建设勤政为民的政府是我们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或违反道德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不然就无法取信于民。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希望以上变化会更大一些,变化大了,进步也就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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