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9年01月08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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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寒假时间确定

发布时间:2019-01-08 08:43:54  

 小学初中1月23日放寒假 2月20日开学

本报讯 (记者 代廷伟)近日,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寒假时间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于1月23日(农历腊月十八日)开始,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日);高中学校放寒假时间为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五日),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开学。各幼儿园参照中小学确定放假时间。

市教体局要求,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对师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题教育,要集中开展以防范雾霾、雨雪等灾害天气,预防滑冰溺水、交通事故、燃放烟花爆竹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和用火用电等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信息平台、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假期安排和要求及时告知学生家长,要求家长要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对孩子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要求师生在寒假中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不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教育学生远离毒品、远离网吧、远离不良文化。学校要全力配合家庭和社区共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工作,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和愉快的假期。

要合理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的时间自主安排假期活动。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鼓励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让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孝敬老人和服务社会的意识,积极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寒假期间,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严格财经纪律,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强制统一征收或推销教辅材料。各中小学、幼儿园一律不得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将校舍租借给他人或机构;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等;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机构接受补课、培训等。严禁在职教师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要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各县区教体局、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排查本单位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各种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确保节假日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市教体局要求,各县区教体局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假期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教体局和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要制定假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工作预案,畅通联系渠道。要认真执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时前各县区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要向市教体局值班室报告当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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