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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2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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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出行不能再“任性”

发布时间:2018-04-12 08:21:08  

 开栏语

4月10日,驻马店市新能源汽车号牌发放仪式启动,这标志着我市新能源汽车的管理进入一个新时代。作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车的充电、出行、停放、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备受市民关注。从今日起,本报将在《民生》版陆续推出聚焦电动车系列报道,关注市民所关心的民生问题。

电动车出行不能再“任性”

□晚报首席记者 高琳琳

 晚报记者 莉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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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本报讯“挂牌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应该和机动车一样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两轮电动车以及低速电动汽车,按照法律规定,不能上路行驶。”针对电动车如何上路行驶,昨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法规宣传科科长张振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随着电动车的增多,各地电动车违章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增加,同时造成交通混乱,让机动车驾驶员苦不堪言,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电动车成为大军团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市中华大道与乐山大道交叉口附近看到,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的电动车占九成左右。

上午11时30分许,记者在解放大道东段市三小附近、春晓街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附近看到,接孩子放学的家长大多骑着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候。

在市区街头,新能源电动车更是如雨后春笋,随处可见。

“电电”为何这么受欢迎?记者随访了部分市民。“这些年,我的代步工具一直是电动车。”市民卫女士说,她已经更换了4辆电动车。

“驾照考几年一直没过,干脆买辆电动四轮车,轻便又快捷,也省去了考驾照的麻烦。”记者采访时,有市民说,如今的电动车设计更加合理、环保,驾驶室内有空调,出门也很方便。也有不少市民表示,电动车因成本低、灵活度大,即使堵车也能轻松过去,所以现在路上电动车越来越多。

电动车与机动车争道

“开车走在机动车道内,最害怕的就是冷不防蹿出一辆电动车。”昨天,市民张明对记者说,一些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窜来窜去,作为机动车驾驶员,肯定不敢与电动车“对抗”。特别是一些电动车无视红绿灯,造成市区道路拥堵。

昨天上午10时40分许,在市中华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附近,记者看到一名约60多岁的老人骑着电动三轮车,一路在机动车道内飞奔,从机动车旁边绕来绕去。他被民警拦下后说:“家里有点儿事情,走边上(非机动车道)太慢。”

上午11时30分许,记者在市解放大道与乐山大道交叉口附近看到,不少电动四轮车占据机动车道。绿灯亮起,机动车只能在电动车后面缓缓而行。一些电动自行车更是见缝插针,直接上了机动车道。

记者站在路口约半个小时,看到不少电动车主趁着最后几秒闯红灯。一些人被执勤民警发现后拦了回去,一些人只管向前冲,不顾交通法规。

电动车出行应立规矩

逆行、抢占机动车道、无牌上路……近年来,电动车屡屡违规行驶,成为一支不得不整治、管理的“交通大军”。对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法规宣传科科长张振宇表示,目前我市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的管理,车管所办理的新能源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一样全部参照机动车管理,同时这些车辆可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新能源车挂牌后可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那么市民购买的低速电动汽车该如何行驶呢?张振宇说,按照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或者靠路右侧行驶,但是只有符合国家电动车标准规定的时速在25公里以下、重20公斤以下的两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轮椅车属于非机动车。

“市区道路上行驶的一些低速电动汽车是一些企业违规生产的。这些车辆符合机动车生产标准,但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又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能办理注册登记挂牌办证,这些车辆没有合法的身份,按规定不准上路行驶。”张振宇说。

此外,也有市民建议:“要想彻底治理市区电动车乱行问题,法律保障是前提。应推进立法,把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划为除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外的‘第三类车辆’,并为电动车驾驶员制订专门的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从源头管理好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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