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敏
本报讯 “俺跟闺女说,她还小,不懂事。俺不能让她被限制、看她被拘留。”7月9日,被执行人冯某的父亲当着登门介绍情况的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面,跟女儿打电话沟通,并表示立刻履行法院判决。
冯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大两岁的岳某。恋爱期间,冯某以开店为由向岳某索要钱财,岳某通过银行汇款、QQ红包等方式转给冯某共计38400元。两人分手后,岳某要求冯某返还钱款,却遭到拒绝。岳某遂将冯某起诉至汝南县人民法院。
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岳某基于婚约向对方交付的钱款应认定为彩礼,判决冯某返还26880元。判决生效后,冯某拒绝返还钱款,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与冯某多次联系,但其拒不报告财产情况,且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于是,法院将冯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人员来到冯某家中,向其父亲说明了情况。
当得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种种后果后,冯某父亲表示立即跟女儿沟通,当天将执行款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登上“黑名单”将影响生活的各个方面,执行人不仅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列车等交通工具,也无法在银行贷款,还会被限制购买不动产,子女被限制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旅游度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