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珊
本报讯 日前,泌阳县人民法院开展了“百日执行攻坚——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集中执行”活动。行动中,依法拘传7人,司法拘留6人,主动履行1人,结案1起。
“刚才你们给我打电话说钱的事办好了,我非常高兴。没想到你们还亲自给我送过来。”7月10日,家住泌阳县高店乡吴沟村的吴某接到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来的执行款,满心欢喜地说。
2017年10月16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吴某诉被告程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吴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回家,行至程某建房工地门前,撞到施工现场的钢筋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被诊断为脑震荡、左眼外伤、动眼神经损伤,八级伤残。吴某将程某起诉至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条款规定,泌阳县人民法院判决程某赔偿吴某各项损失共计52905.59元。
经过法院集中执行,该起健康权纠纷一案成功执结,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负责人表示,执行人员将继续亮剑,对长期赖债、态度恶劣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制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