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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3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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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一盆芙蓉 换来十天拘留

发布时间:2018-12-03 08:22:45  

□通讯员 聂乾卿

本报讯 嫌疑人李某因为偷了一盆花,换来10天的行政拘留。

10月22日22时30分许,平舆县城安城路中段开酒店的张老板打烊时,发现门前摆放的一盆芙蓉花不见了。这盆花买时花了1800元钱,已经养了4年多了,张老板遂向永乐公安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值班民警张宏伟及辅警盛贺峰等人急忙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然后让张老板去派出所作笔录,并立了案,等做完这些已是次日1时许了。天明后,盛贺峰和便衣小组成员从酒店附近调取监控查看,发现4天前一男子趁夜色盗走了花,花是放在送水用的加重车前篓里运走的。办案民警沿途调取监控,发现盗花人骑着车进了一小区,初步判断盗花人就在该小区居住。

当日夜晚,盛贺峰利用下班时间再次来到该小区巡查,发现一楼道和储藏室相连处放着疑似被盗的那盆花。盛贺峰打电话让张老板过来辨认。张老板顺着门缝看到了自家的那盆芙蓉花。

23时许,,盛贺峰和增援民警、辅警将嫌疑人的住处围住,人赃俱获。办案人员将犯罪嫌疑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讯问。李某(44岁,平舆县高杨店人)交代了自己盗花的犯罪事实。

目前,李某被平舆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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