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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3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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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9-02-13 08:51:38  

□全媒体记者 莉 通讯员 涛 实习生 张锦悦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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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月11日,在驻马店市慎阳路与骏马路交叉口附近,男子刘某在自己燃放烟花爆竹的现场惭愧不已(如图)。几天前的一个晚上,刘某在这里燃放烟花爆竹后,开车前往郑州。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分局民警巡查发现后,几经辗转将刘某抓获,并依法给予其治安处罚。

据了解,为配合大气污染治理,回应民生关切的问题,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分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要求,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召开全警会议就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确保“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2月8日22时许,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巡查发现,市骏马路与慎阳路交叉口南侧木子李酒店旁边有燃放过的烟花爆竹纸屑,经走访调查,查明违法行为人系刘某。经多方查找,将已返回郑州的刘某抓获。

“这真是一个教训,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一样犯这种错误。”2月11日,刘某对记者说。目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规定,警方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分局组织民警开展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烟花爆竹的存放库房、销售店面安全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分局局长张玉华说,对检查中发现的烟花爆竹无专柜存放、销售和无安全标志警示牌等问题,当场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目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规定,警方对刘某及另外2名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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