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卫计·健康 天中名医

寒露脚不露 深秋不宜穿凉鞋

2015-10-22 10:55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yss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受访专家/广东省中医院主任中医师 成杰辉 文/羊城晚报记者 胡菁 通讯员 宋莉萍 气温降得快是寒露时节的特点,尤其是一场秋雨过后,更能让人立马感受秋季的凉意。

    受访专家/广东省中医院主任中医师 成杰辉

    文/羊城晚报记者 胡菁 通讯员 宋莉萍

    气温降得快是寒露时节的特点,尤其是一场秋雨过后,更能让人立马感受秋季的凉意。此时的养生调理,当以温暖润燥、强身健体为重点。广东省中医院主任中医师成杰辉说,“寒露脚不露”,寒露过后不宜再穿凉鞋,体弱及平素畏寒怕冷之人应穿上能覆盖踝关节的袜子,以护阳保暖,避免寒从足底生。

    人的双脚是距离心脏最远的部位,人在行走时随着足部肌肉运动、血管收缩舒张,把血液“泵”回心脏,因而双脚又被誉为“人的第二心脏”。由于双足为肢体末端,血液循环较差,且足部脂肪层很薄,血管分布相对表浅,热量散失快,因而很容易受到寒冷刺激影响。有研究表明,足部受凉会降低人体的免疫力。因而,寒露过后尤应注重足部保暖,建议晚上用热水泡脚,平素怕冷之人更可用艾叶、花椒、当归等药材煮水沐足,能起到温经通络效果。

    寒露节气过后,暮秋之凉燥气候越加显著。饮食调养应注重选择温和或温暖柔润之品,以防凉燥之邪损阳伤阴。

    (1)阴虚体质:有口干舌燥、口疮粉刺、午后潮热、阴虚盗汗、大便干结。宜少吃牛肉、羊肉、狗肉等大热峻补之品,否则燥邪与热邪容易加重阴虚燥热症状。

    (2)阳虚体质:手足不温、口淡不渴或喜热饮之人,应忌食苦瓜、西瓜、绿豆等寒凉之品,以免损伤脾胃阳气。

    总的来说,核桃、板栗、枸杞、山药、黑豆、黑芝麻等药食两用之品,属性偏温,或补脾健胃,或养肺平肝,或润肺燥、润肠燥,可在煲汤或煮粥时加入,最宜在干燥的秋日食用。

    寒露沐足方

    温经祛寒沐足方

    药材:艾叶30克,花椒30克,桂枝30克,生姜30克。

    功效:温经祛寒、活血通络,适合畏寒喜暖、手足冰凉之人。

    失眠沐足方

    药材:玫瑰花10克,酸枣仁30克,石菖蒲30克,远志30克。

    功效:除烦解郁、养血安神,适合肝郁血虚、难寐易醒之人。

    关节疼痛沐足方

    药材:花椒20克,独活20克,牛膝15克,杜仲15克,鸡血藤30克。

    功效:祛湿散寒、活血止痛,适合寒湿闭阻脉络、腰膝冷痛之人。

    沐足方法:将药材放入药煲中,加水3000毫升煎取汁1000毫升,将药汁倒入沐足桶中,加热水兑开,水温约45℃为宜,浸泡双脚,水位应超过脚踝关节10厘米,可配合足部按摩,沐足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糖尿病人末梢感觉较差,沐足时应注意水温,以免烫伤。

    寒露食疗方

    百合莲子银杏粥

    材料:百合15克,莲子20克,红枣20克,银杏50克,白米100克,冰糖适量。

    制法:莲子去芯,银杏剥壳后水煮去皮并浸泡半小时。将所有食材一同放入煲中,加水适量,煮至粥稠时加入冰糖即可。

    功效:养阴润肺、健脾和胃,适合脾胃偏弱、肺燥阴虚者。

    蜂蜜柚子茶

    材料:柚子500克,冰糖适量,蜂蜜适量,食盐适量。

    制法:用食盐搓柚子皮3分钟,用清水洗净。将柚子皮切块并用盐水浸泡1小时,加入清水用中火煮10分钟后捞起;将处理好的柚子皮和柚子肉放入干净无油的锅中,加适量清水和冰糖,慢火熬至黏稠,熄火放凉后加入蜂蜜搅匀,装入密封罐冷藏保存。食用时二汤匙蜂蜜柚子加温水调开即可,或加入绿茶、红茶中搅匀饮用,口感更佳。

    功效:滋阴润燥、润肠通便,适合肺燥阴虚、大便秘结者。

    玉竹沙参南杏炖鹧鸪

    材料:鹧鸪500克,瘦肉100克,玉竹30克,沙参15克,南杏仁10克,蜜枣2枚,生姜3片。

    制法:鹧鸪处理干净后切成大块,瘦肉洗净后切块,将所有材料一同放入炖盅,炖约两小时,加盐调味即可。

    功效:滋肺润燥、益胃生津,适合肺胃阴伤、咳嗽痰少者。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羊城晚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