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综合新闻

运钞保安看钞时“顺走”5万 忐忑5天后摊牌自首

2015-11-26 16:03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LYX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利用工作之便利在负责看管钞票时,趁旁人不注意,顺手拿走5万块。苦苦挣扎、忐忑不安5天后,怀揣烫手的5万元原封不动的向单位摊牌自首。26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获悉

 利用工作之便利在负责看管钞票时,趁旁人不注意,顺手拿走5万块。苦苦挣扎、忐忑不安5天后,怀揣烫手的5万元原封不动的向单位摊牌自首。26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获悉,因犯盗窃罪,郑州一保安押运公司员工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据介绍,2014年11月3日,被告人刘某某和同事刘某、贴某某、张某一起乘郑州市保安服务公司押运分公司运钞车到某医院进行收款。期间,张某跟随银行工作人员接款,刘某负责持枪保卫,贴某某负责开车,被告人刘某某则负责看管收到的现金,并负责将收到的钱放到运钞车的中门。

  在收钞过程中,刘某某发现钱袋用皮筋缠着,外面贴有封条,比较好下手,便趁司机贴某某不注意,张某、刘某和银行工作人员下车接款之际从钱袋中拿走了五万元钱。

  5天后的11月8日,担惊受怕的刘某某因怕银行报案,带着5万元回到单位自首,并将钱如数上交。11月12日,刘某某来到了郑州市公安局南阳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投案自首。

  近日,金水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负责箱包的调运工作,窃取钱包内的钱财系利用工作便利,而非职务之便。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财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因刘某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但其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刘某某主动退出赃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中新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