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卫计·健康 天中名医

天天涮火锅当心食管癌

2015-12-01 10:03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yss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肿瘤防治  广州终于有了秋冬的感觉,麻辣烫、火锅美食店人气陡增,趁热吃,夹着一块热气腾腾的食物就急吼吼地往嘴里送,能在第一时间享受到热气腾腾的美味真是一种享

  肿瘤防治

  广州终于有了秋冬的感觉,麻辣烫、火锅美食店人气陡增,趁热吃,夹着一块热气腾腾的食物就急吼吼地往嘴里送,能在第一时间享受到热气腾腾的美味真是一种享受……

  在南方医科大学肿瘤中心光动力治疗中心主任李黎波教授看来,即便是天寒地冻时,“趁热吃”也不是个好习惯,长期如此,就有可能引发食道癌。

  病从口入,饮食习惯需注意

  37岁的田女士过分“迷恋”火锅,一天三顿“涮”着吃,不仅爱辣锅,更爱喝热汤,即使烫嘴也硬吞咽入喉,结果导致吞咽不畅,喉咙总感觉有堵塞、哽噎感,吃热、酸、辣等刺激性食物时痛感明显加重,去医院一查被确诊为中晚期食道癌。

  专家表示,田女士患上此症很可能与长期食用烫食、无辣不欢有关。

  据李黎波教授介绍,食管癌是常见的消化道肿瘤,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每年约有30万人死于食管癌。其发病率和死亡率各国差异很大。我国是世界上食管癌高发地区之一,尤以广东潮汕地区和河南林县居多,全国每年平均病死约15万人。男多于女,发病年龄多在40岁以上。

  在潮汕地区,煎炸美味数不胜数,刚从油锅出来的食物热气还未散尽,便送入口中;香味浓郁的粘稠热粥,也以同样速度尽享美味。更有潮汕地区的根深蒂固的功夫茶文化,功夫茶的水是越热越好,且刚刚从好的烫茶越早入口就越香,甚至有的人烟酒不断,养成吸烟酗酒及喝烫茶的不良习惯。殊不知,长时间进食过热、过快,长期饮用烫茶、辣椒等刺激性食物,大量的吸烟酗酒等因素,导致食管粘膜不断的烫伤,修复,再烫伤,再修复,在这样反复的过程中就可能诱发食管癌。

  过烫食物破坏黏膜屏障

  众多研究显示,进食过烫食物会增加口腔、食道以及胃肠道疾病的发生几率。不论是口腔还是胃肠道黏膜上皮,抑或是食道内壁,它都由黏膜组成,十分娇嫩,其正常耐受的温度在40℃-60℃,一旦遭受到50℃-60℃以上的热刺激,就容易发生损伤,更可能烫伤。

  黏膜初次“受伤”时表现为水肿、充血,甚至黏膜下的组织发生改变,而经常吃火锅、麻辣烫等刺激性食物,会周而复始地损伤黏膜,且往往是黏膜尚未修复,就又遭重创。

  长期反复刺激,人体食管“黏膜屏障”被破坏,会使得水肿的黏膜发生异形性改变、不典型增生,最终导致癌变。

  吞咽有困难可能是恶兆

  李黎波介绍,食管癌典型的症状为进行性吞咽困难。早期食道癌患者没有明显症状,只有在吃东西的时候有咽不下、阻力的感觉,需要用力或用水冲下;有些患者在吞干饭或馒头时,有哽噎感或停滞在胸骨后的感觉,但稍等片刻即可自行消失,因此早期这种病很容易被忽视。继而吞咽半流质食物时也感觉困难,而到了晚期,癌组织堵塞管腔,这时连咽口水都很困难,人也会因营养不良而消瘦、无力。

  正因为食管癌早期症状不明显,就诊时往往已是中晚期,所以治疗较为困难。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早治疗是获得治疗机会的关键所在。长期大量抽烟、饮酒以及有前面提到的不良饮食习惯的人,如果出现进食异常的感觉,应及时进行相应的检查。

  饮食需均衡,微量元素至关重要

  曾有调查显示,最新研究证实食管癌高发地区比如河南林县当地的饮用水中的钼、铜、铁、锌等微量元素含量偏低,或与疾病的发生相关。因此,日常饮食中除了要避免致癌物质以外,应多吃新鲜的瓜果蔬菜以及粗粮,以保证这些微量元素的均衡摄入。

  患癌是遗传?专家建议从健康饮食做起。李黎波教授解释到,食管癌具有显著的家族聚集现象,高发区连续三代或三代以上患病家族屡见不鲜,但尚医学证据证明食管癌存在遗传,得病或与家庭饮食习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俗话说:“病从口入”,也不是没有道理。李黎波教授建议,饮食上应该做到“健康的吃,合理的吃”,不要因为吃使得自己的食道不舒服,若出现不适,应及早去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切莫因小失大。40岁以上的人应该每年定期到医院做健康查体,治疗癌症应从预防开始。(记者 李劼 通讯员 吴剑鹏 吴佳仪)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南方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