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民俗 民间艺术

确山铁花

2015-12-18 08:4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dm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确山铁花又叫打铁花,是仅存于确山县的大型民间传统焰火,与全国各地的打铁花表演均不相同,文化内涵十分丰富,独具中原特色,先后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公布为省级和国

确山铁花又叫打铁花,是仅存于确山县的大型民间传统焰火,与全国各地的打铁花表演均不相同,文化内涵十分丰富,独具中原特色,先后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公布为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获国家专利。

确山铁花源于古代道教的炼丹术和金属冶炼,也是北宋以来中原道教和民间金、银、铜、铁、锡等工匠共同祭祀“太上老君”的娱神活动。其表演形式和大体操作过程是:在一大广场中间,搭起一个5多高的双层四方八角大棚,称为“花棚”,花棚顶上堆设一层新鲜的柳树枝,树枝上绑满各种烟花、鞭炮等。“花棚”顶上正中竖起6高的杆子,称为“老杆”。“老杆”顶上绑上长挂鞭炮、各种烟花等,称为“设彩”。确山铁花的花棚搭设是按一棚、二层、四方、八角,上插红、黄、兰、白、黑五面彩旗,寓意为一元、二仪、四像、五行、八卦。正中的杏黄旗上画有太极图,显示出典型的中国道教特征。花棚旁边立一座化铁汁用的融炉,把事先准备好的废生铁化成铁汁待用。打铁花时,把铁汁注入事先准备好的花棒,由打花者一手执盛有铁汁的花棒(上棒),一手执未盛铁汁的花棒(下棒),赤裸着上身,头上反扣着葫芦瓢(最原始的安全帽),迅速跑至花棚下,用下棒猛击盛有铁汁的上棒,使棒中的铁汁冲向“花棚”,遇到棚顶的柳枝而迸散开来,犹如火树银花,绚丽多姿、光彩夺目;铁花又点燃了棚上的鞭炮、烟花等,五彩缤纷、蔚为壮观。如有技高一筹的打花者,能一棒击中“老杆”,点燃最高处的烟花、长鞭等,称为“中彩”,中彩者被当众报出单位、姓名,披红挂花、奖励钱物,十分荣耀。

每当打铁花时,都有龙灯队参与,称为“龙穿花”。数条龙灯在铁花飞溅的花棚下进进出出,各呈绝技,使铁花表演更加壮观、喜庆、吉祥。打铁花开始后,打花者一棒接一棒,一人跟一人,光着膀子往来于融炉和花棚之间,在千余度铁汁形成的铁花中表演。一棒铁花冲天而起,另一棒接踵而来,棒棒相连,络绎不绝。一时间,铁花飞溅,如火山喷发;鞭炮齐鸣,似两军激战;起火腾空,若万鸟飞鸣;烟花喷涌,赛百花吐艳。但见壮士健步如飞,出没于火海金涛之中;巨龙昂首长啸,翻腾于火光彩霞内外。铁瀑倒悬,流光溢彩,赏心悦目;雾岚氤氲,霓飞虹摇,惊心动魄。锣鼓喧天,群情激动,欢声震地,数里可闻。这是探险者的情趣,这是勇敢者的欢乐,这是胆魄和意志的检验,这是拼搏与进取的象征,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团结奋斗、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精神风貌。打铁花的整个过程,充满着神密、惊险和欢乐,给人振奋、鼓舞、陶冶、启迪。凡目睹此景此情者,将会终生难忘。

确山铁花多次应邀赴郑州中原文化庙会、北京中央电视台北普陀影视基地、全国4A级旅游经典景区开封清明上河园、湖南浏阳国际烟花节、黄帝故里新郑房地产开发公司、上蔡鹏宇国际地产公司、驻马店市天中广场、郑州商都民俗庙会等地表演,均引起轰动,多次获民间艺术表演金奖、特别金奖,被誉为“中华第一铁花”。中央电视台、河南卫视、江西卫视、北京卫视、湖南卫视、湖北卫视、广东卫视、河南日报、大河报、羊城晚报、武汉晚报、北京晚报等全国数十家新闻媒体和全国各大网站多次予以报道。

确山铁花代表性传承人杨建军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开始痴心于对该项目的挖掘、整理、传承工作,使这一濒临灭绝的民间传统烟火得以面世。现又自费组建了确山铁花民间表演队,除随时应邀赴全国各地表演外还开始传艺授徒,使确山铁花这一绝技逐步发扬光大。

确山铁花吉祥喜庆、内涵丰富而且表演安全。表演时满天花雨、遍地生金、五光十色、热烈奔放,象征着事业兴旺、生意兴隆、五谷丰登、财源滚滚、辟邪消灾、逢凶化吉,深受广大群众喜爱,是节日庆典、旅游景区、宗教祭祀等各种大型活动的理想文化载体。

    (姚   辑自市政协文史委《天中记忆·文化卷》)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