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房产 房产资讯

今年北京将全力推进71个棚改项目

2016-06-28 14:5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yjh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全市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石景山北辛安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顺利地下发了规划条件,远在平谷区的府前街棚改项目,将让住在危房里的居民回迁到精装修的新

   全市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石景山北辛安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顺利地下发了规划条件,远在平谷区的府前街棚改项目,将让住在危房里的居民回迁到精装修的新家。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委获悉,今年,本市71个棚改项目将全力推进,多个项目将同时推进拆迁,学校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将和棚改安置房同步建设,尽早解决市民的居住困难问题。

   最大棚改区先建安置房

   北辛安的棚户区改造,其实是个“老项目”了。从2013年年底起,它就一直在北京市中心城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任务计划的名单上。

   这个项目北起阜石路、南至石景山路,西起北辛安路、东至特钢厂区,总用地面积约142公顷,规划总建筑规模约218万平方米,是北京市目前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可改进当地5000余户、2.59万人的居住环境,有利于该地区城市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并对人口疏解、淘汰低端产业意义显著。

   记者了解到,这个项目已经在去年11月完成了控规调整,并且取得了市政府批复。

   为什么2013年列入的项目到如今才有显著进展呢?一位知情人士说,这个区域的地块非常复杂,一些纯国有用地还相对好协调,但一些集体用地和国有用地交织在一起的区域,协调起来相对就比较麻烦。

   因此,这个区域将分A、B两区推进。市规划委石景山分局负责人表示,两个区域将同步实施拆迁,同时将优先建设安置房和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住宅设计规范中的内容,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也叫配套公建,一般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多类设施。

   危房居民回迁住精装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为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北京市远郊区及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列入计划的共有71个项目。截至目前,已经有多个棚改项目取得控规相关审批文件。

   棚改计划不仅仅惠及城六区的居民,远郊区的市民也能享受全市棚户区改造所带来的福利。市规划委平谷分局称,府前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也将分两期实施。一些原本居住在危房中的居民,未来将回迁到安置房中。

   日前,平谷分局配合区重大项目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核发了府前街棚户区改造一期土地一次性招标规划条件。依据规划条件,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46公顷,容积率2.5,同步实施公共用地0.89公顷。

   据了解,府前街棚改一期计划拆除涉及北小区、府前小区、幸福小区、向阳小区等17栋现状危旧房以及部分公建,总建筑面积约53900平方米,其中多栋楼房为安全隐患严重的D级危房。按照实施方案,在府前街南侧原址将建设回迁安置房和用于平衡资金的商品房。

   根据棚户区改造的工作要求,平谷区府前街项目回迁安置房将按照100%实施住宅产业化、全装修成品交房的目标开展绿色建筑设计工作。这也就意味着,交房时老百姓带着家具就能直接入住精装房。

   回迁设计先配商业办公

   在很多市民印象中,棚户区是城市居住环境的“低洼地”,各种配套功能基本没有。回迁或者定向安置后,这样的现状还将持续吗?

   记者了解到,在棚户区改造推进过程中,每个区都考虑到了给棚户区回迁房或者定向安置房配套足够的公共设施,让“洼地”融入到城市变革的进程中。

   以怀柔区的棚户区改造为例,住宅和商业、办公、生态空间将交织在一起,让回迁居民也能享受到就近上班、就近购物、就近逛公园的舒适。

   怀柔区一共有庙城、刘各长、04街区等9个棚户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60公顷,共涉及3300多户9000多人。目前,市规划委怀柔分局正在推动庙城14街区、刘各长等棚改项目地块控规编制工作,先批复回迁安置房地块控规,缩短控规审批时间,让老百姓距离住房改善又近了一步。

   怀柔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还将推进未上报计划的03街区欧马可地块棚改规划研究,加快棚改进程。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