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综合新闻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档案安全保管工作

2016-08-16 09:1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xmx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本报讯 (通讯员 王 升)近来,为迅速、有效地防范和处置洪涝险情,确保案件档案安全,泌阳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措施,加强汛期案件档案安全保管工作。成立应急工作组,强化组织

本报讯 (通讯员 升)近来,为迅速、有效地防范和处置洪涝险情,确保案件档案安全,泌阳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措施,加强汛期案件档案安全保管工作。

成立应急工作组,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汛期案件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保证案件档案安全度过汛期,该院成立了汛期案件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统一指挥、各负其责、自救为主、部门联动的原则,全面落实案件档案防汛责任。

制订应急预案,做到未雨绸缪。按照“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改进”的基本思路,该院制订汛期案件档案安全应急预案,把防汛工作作为档案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从制度上预防灾害的发生,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完善灾害紧急处理工作措施,提高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案件档案的危害。

设施设备到位,搞好后勤保障。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防汛专项经费预算,严格实行专项管理,重点用于防汛设施设备和抢险使用。该院今年投入专项资金1.5万元,购置小型抽水机2台以及编织袋、铁锹、手套、雨衣、应急照明灯等防汛器材,确保汛期案件档案安全工作物质保障到位。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