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综合新闻

五年牢狱不悔改 再次盗窃又批捕

2016-09-07 15:1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yx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五年牢狱不悔改 再次盗窃又批捕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高运洪 刘耕)曾因盗窃罪劳动教养、后又因犯盗窃罪入狱,出狱后又不会改,与他人合伙进而盗窃财物。近日,河南省确山

五年牢狱不悔改 再次盗窃又批捕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高运洪  刘耕)曾因盗窃罪劳动教养、后又因犯盗窃罪入狱,出狱后又不会改,与他人合伙进而盗窃财物。近日,河南省确山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将李某某批准逮捕。 

 34岁的李某某,2007年因犯盗窃罪被劳动教养一年;2009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5年因犯盗窃罪拘役六个月。出狱后的李某某又动起了邪念。 

今年72014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冯某某、杨某某(在逃)三人合伙驾驶一辆车牌号为c11x67的黑色大众轿车前往确山县龙山路北段水岸星城小区a2单元15楼西户张俊鹏家门口,冯某某使用的随身携带的开锁工具将张俊鹏家的防盗门锁打开后,三人进屋内偷走1300元现金、一台银色戴尔外星人m17x笔记本电脑、一台红色索尼牌笔记本电脑、一个银色zippo牌火机、一个银色omega牌女式钢带手表、一台银白色佳能数码相机、一台黑色触屏智能手机、二枚银色女式戒指和一个镯子被盗财物价值2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冯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而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