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房产 房产资讯

70个城市超8成房价上涨 二线城市房价涨幅居前

2016-09-21 15:1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yjh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多数城市房价持续上涨,热点二线城市全面取代一线城市成为房价上涨“领头

   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多数城市房价持续上涨,热点二线城市全面取代一线城市成为房价上涨“领头羊”。业内人士认为,去库存效果显现,未来调控应“去库存”、“去杠杆”兼顾,防止房价泡沫化。

  二三线城市房价攀升明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8月份全国房价依然呈现同比普涨态势。房价同比、环比上涨城市个数继续增加,占比均超过八成;一二三线城市房价涨幅均有所扩大。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解读称,与上年同月相比,上涨城市个数略有增加。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有62个,比上月增加4个;下降的城市有6个,比上月减少5个。分城市看,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在连续三个月收窄后有所扩大,二三线城市则继续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厦门取代了连续20个月领涨全国的深圳,居8月份房价涨幅榜首。数据显示,在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方面,厦门以44.3%、合肥以40.5%、南京以38.8%分列房价同比涨幅前三位。上海、深圳、北京、杭州、广州、天津和福州7个城市位列其后,涨幅均超过20%。

  此外,武汉、无锡、郑州、惠州、南昌、石家庄和济南等7个城市的新房价格涨幅也超过10%。加入房价“两位数”增长俱乐部的城市规模迅速扩容至17城,房价同比涨幅达到两位数的城市占比已经超过两成。

  环比方面,8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的城市有64个,比上月增加13个;下降的城市有4个,比上月减少12个。一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涨幅均比上月有所扩大。

  环比价格变动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最高为郑州的5.6%,上海5.2%紧随其后。无锡、合肥、福州和南京的涨幅也均超过4%。

  加杠杆投资房地产现象依然存在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作为传统成交淡季,今年8月全国房地产市场却是一二手房成交量价齐升。旭辉控股总裁林峰表示,与以往不同,往年房价的特点是“房在地前,量在价先”。“这一轮房价上涨却是‘地在房前,价在量先’,打破了之前的规律。土地市场太热,地价上涨持续刺激房价上涨。”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全国范围内的高价地成交热潮持续了半年之久,8月份更成为史上高价地最密集的月份。”

  数据显示,8月份全国单价和总价土地出让纪录分别在上海和深圳刷新,广州、郑州、珠海、无锡等一二三线城市也均在8月刷新土地出让单价纪录。中原地产数据显示,仅8月单月,全国单宗土地超过10亿元的地块合计有65宗,其中溢价率超过100%的高价地达46宗。

  林峰说:“我们针对二线城市购房目的做过调查统计,发现大概有30%属于投资。住宅产品的金融属性越来越强,功能属性越来越弱,自用或租赁的属性越来越弱。因此,对地方政府来说,抑制房价上涨是一个比较艰巨的任务。”

  未来调控应关注高杠杆和泡沫风险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8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0870万平方米,比7月末减少51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639万平方米。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指出,今年以来,房地产去库存成效非常明显。但同时,专家指出,政府应同时关注房价过快上涨带来的高杠杆和泡沫风险。未来楼市调控应以抑制投机及杠杆炒作,防止房价泡沫扩大化为主要目标。

  自8月11日南京和苏州率先重启限贷或限购措施以来,又有厦门、武汉和杭州等热点城市在9月宣布通过行政化手段暂时隔离非理性的投资需求,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盛来运表示:“在限购、限贷政策的作用下,前期涨势较快的一线城市和少数热点城市的房价涨幅将开始回落。”(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