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综合新闻

租车后又转卖他人 因合同诈骗被判刑

2016-10-18 14:4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yx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租车后又转卖他人 因合同诈骗被判刑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陈荣翔 李娟)手头拮据,竟想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义之财,先是与车主签订租赁协议,再将租到手的车出售给他人,手

租车后又转卖他人   因合同诈骗被判刑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陈荣翔  李娟)手头拮据,竟想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义之财,先是与车主签订租赁协议,再将租到手的车出售给他人,手段虽高却不料法网恢恢。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1112,被告人李某与王某签订了车辆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李某以每个月壹万元的价格租赁王某的豫PJ9146号嘉宝牌重型自卸货车(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13450元)。李某租赁该车后,共支付给王某租赁费12500元。2012526,被告人李某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76000元的价格将该车出售,所得赃款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合法财物,价值人民币1134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