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房产 房产资讯

我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整改工作迈入全省先进行列

2017-08-10 07:4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zwj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我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整改工作迈入全省先进行列整改效果位居全省第五 受到省国土资源厅充分肯定本报讯 (记者 苏建威)记者8月9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2016年度土地

我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整改工作迈入全省先进行列

整改效果位居全省第五 受到省国土资源厅充分肯定

本报讯 (记者 苏建威)记者8月9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强化措施,确保了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全市已消除违法状态2272宗,消除违法面积3630.54亩,违法问责比例下降至11.26%。在整改力度和整改效果上位居全省第五,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充分肯定。8月7日,省政府对土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较为严重、整改工作不力的8个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另有问题突出的13个市、县区列席会议旁听了约谈,我市无一县区被省政府约谈和参会旁听。

政府主导,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卫片执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层层成立组织,逐级传导压力,统一思想认识。市委书记余学友,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星多次召开由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整改通报会、警示约谈会,要求各县区继续对违法违规用地保持高压态势。各级各部门按照“应拆尽拆、应改尽改、违法用地不留比例”的整改原则,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明确责任,行动迅速。市政府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明确到县区政府,确定县区政府是组织实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主体,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对辖区内土地管理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总责,要求县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务必把违法违规用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为及早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确保工作主动,市政府去年10月份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法违规用地大清查大整改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为我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赢得了主动。

建立台账,逐宗销号。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疑似违法图斑审核认定结果,市政府制订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提出“不存侥幸、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主动作为、全面整改”的工作要求,实行卫片执法整改核销制度,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也都印发了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对照整改台账,做到查处整改到位一个,完善档案卷宗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把问题整改查处落实到位。

约谈警示,促进整改。5月19日,市政府召开了由各县区长和主管副县区长、市监察局、市卫片执法督察组长及副组长、各县区国土局局长以及22个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暨警示约谈会,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星亲自部署下一步工作及整改任务,并对问题较多的确山、正阳、泌阳3个县以及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警示约谈。通过警示约谈,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有力促进了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

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为确保工作进度,保证工作质量,市政府成立10个督查组进驻各县区,对县区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逐宗验收整改到位的图斑,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进度缓慢的县区提出批评;对违法违规问题较多、面积较大、违法占比例偏高且查处不力、查处整改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纳入重点监管,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县区的土地审批。通过督导,促进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市卫片执法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在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农村宅基地等特殊违法还未得到有效化解,与省政府提出的确保年底前所有违法占用耕地清零的工作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巩固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增强日常执法力度,早发现、早制止,努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市政府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责任编辑:zwj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