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河南

备战民族运动会 郑州8月20日将举行综合测试演练

2019-08-18 10:2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杨姗姗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五、2019年8月20日上午8时至12时,视情对金水路(中州大道金水立交至河医立交段)、建设路(河医立交至嵩山路段)、嵩山路(建设路至陇海快速路段)、中原路(京广快速路至西四环快速路段)、金水东路(东四环快速路至中州大道段)、东风南路(金水东路至陇海快速路段)、科学大道(...

新华网郑州8月17日电(谷婷婷)8月17日上午,郑州市政府在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执委会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据悉,随着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日益临近,为全方位检验此次运动会人员组织、车辆集结、路线运行、道路保通、排爆安检、人员疏散、应急处置等各项筹备工作,并从中发现问题漏洞和薄弱环节,经本届民族运动会执委会研究,定于8月20日举行开幕式安保全要素演练。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2019年8月20日演练期间,对郑州市部分道路和郑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及周边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一、2019年8月20日上午7时30分至上午11时30分,对新田大道(陇海路至中原西路段)不含本路以东、中原西路(西四环快速路至凯旋路段)不含本路以南、雪松路(中原西路至陇海快速路段)含本路以西、陇海快速路(西四环快速路至凯旋路段)不含本路以北的合围区域及区域内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一切无民族运动会开幕式安保演练通行权限的车辆及人员在管制路段上通行或停留。

二、2019年8月20日上午7时30分至上午11时30分,对新田大道(工业路至郑上路)不含本路以东、郑上路(杭州路至西三环快速路段)不含本路以南、西三环快速路(南三环快速路至科学大道段)含本路以西、航海西路(西三环快速路至西四环快速路段)不含本路以北的合围区域及区域内道路对各类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实施限行。限行期间,禁止以上车型在管制区域内通行或停放。

三、2019年8月20日上午8时至上午10时,视情对陇海快速路二层(东三环快速路至新田大道段)由东向西方向、西三环快速路主路(科学大道至南三环快速路段)南北双向、农业快速路二层(中州大道至瑞达路段)由东向西方向、南三环快速路主路(机场高速至西三环快速路段)由东向西方向、京广快速路(北三环快速路至陇海快速路段高架二层及下穿)由北向南方向、中州大道主路(大河路至陇海快速路段)由北向南方向实施短时段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一切无民族运动会开幕式安保演练通行权限的车辆及人员在管制路段上通行或停留。以上道路的地面一层及辅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

四、2019年8月20日上午11时至12时,视情对陇海快速路二层(新田大道至桐柏路段)东西双向和(桐柏路至东三环快速路端)由西向东方向、西三环快速路主路(科学大道至南三环快速路段)南北双向、农业快速路二层(瑞达路至中州大道段)由西向东方向、南三环快速路主路(西三环快速路至机场高速段)由西向东方向、京广快速路(陇海快速路至北三环快速路段下穿及高架二层)由南向北方向、中州大道主路(陇海快速路至大河路段)由南向北方向实施短时段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一切无民族运动会开幕式安保演练通行权限的车辆及人员在管制路段上通行或停留。以上道路的地面一层及辅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

五、2019年8月20日上午8时至12时,视情对金水路(中州大道金水立交至河医立交段)、建设路(河医立交至嵩山路段)、嵩山路(建设路至陇海快速路段)、中原路(京广快速路至西四环快速路段)、金水东路(东四环快速路至中州大道段)、东风南路(金水东路至陇海快速路段)、科学大道(长椿路至西三环快速路段)、新田大道(陇海西路至工业路段)采取交通流量临时调控措施,削减以上道路的交通流量,但不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六、临时交通管制期间,将视情提前解除或分时段解除部分路段的临时交通管制。

七、请以上临时交通管制路段及区域内的沿街单位和居民提前安排好生产、生活出行线路,由此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对不服从管理和指挥的车辆及人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此外,据了解,本着尽量减少扰民,减少管控时间的原则,此次演练期间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将根据演练的规模和需要,最大限度的压缩临时交通管制的范围和时间。这次演练与民族运动会开幕式期间的管控措施大体相同,根据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开幕式期间可能会有部分调整。(完)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