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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一批)

2019-12-02 10:0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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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一批)  驿城区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1260003反映情况: 市区中华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往东200米路南铁四局家属院内“铁四局洗浴中心”,每天...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一批)

11月27日,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我市第一批群众举报件4件,涉及驿城区1件、泌阳县2件、确山县1件,截至11月29日办结4件,其中3件属实,1件不属实,现公示如下:

驻马店市泌阳县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1260001反映情况:泌阳县铜山湖大道居阳华府小区后面(三十一小西侧)有一露天废品收购站,脏、乱堆积的废品影响交通。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废品收购站属于“散乱污”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泌阳县花园街道办事处已对该“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取缔。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一批)

驻马店市泌阳县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1260002反映情况:

泌阳县象河乡象河街南北路(路西侧)恒丰石材公司。

1.生产加工石材时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2.象河西面经过刘庄顺着水泥路往西北两三公里恒丰石材公司开的矿山,该矿山生产的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南阳东风水库,造成水污染。3.矿山锯末产生的粉尘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一)关于反映“该公司生产加工石材时产生扬尘污染环境”问题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泌阳县象河乡象河街南北路(路西侧)恒丰石材公司实为泌阳县恒丰石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泌阳县恒丰石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该公司采取大锯车间、中切车间密闭,厂区泥水分离、地坪硬化、洒水喷淋抑尘和绿化、保洁等措施防治扬尘。

根据季度性检测数据,该企业颗粒物浓度达标排放。

群众反映“该公司生产加工石材时产生扬尘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象河西面经过刘庄顺着水泥路往西北两三公里恒丰石材公司开的矿山,该矿山生产的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南阳东风水库,造成水污染。矿山锯末产生的粉尘污染环境”问题。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泌阳县恒丰石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位于南阳市方城县小史店镇,不隶属驻马店市管辖。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泌阳县政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是及时关注民情民意,做好信访调解和稳定工作。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一批)

 驿城区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1260003反映情况:

市区中华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往东200米路南铁四局家属院内“铁四局洗浴中心”,每天用煤烧锅炉(煤被放在绿门内一个隐蔽地方),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现场调查时,“铁四局洗浴中心”一台电锅炉正在使用,浴池南侧过道内,有一台改装的燃气环保锅炉正在烧煤。在该浴池西侧40米一小院内,发现有散煤1吨左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已将该浴池西侧40米院内剩余散煤清理完毕。二是已于2019年11月28日将该浴池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三是已于2019年11月27日对该浴池立案查处。四是要求驿城区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做到举一反三,防止死灰复燃。

问责情况:

正在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追责。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一批)

 驻马店市确山县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1260004反映情况: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加工时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污染,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2018年向省环保督察反映过该件)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反映“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中产生较大噪声、粉尘污染,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问题。

1.该公司窑头、窑尾、破碎、输送、粉磨、配料等产生粉尘的工段安装了袋式除尘器共计110个,对物料运输廊道和料场进行了密闭,对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安装了车辆冲洗装置,在窑头、窑尾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该公司采取隔音墙、减震垫、消音器的措施降低噪声,在临近噪声源的厂界外种植高约20米的青铜树绿化带,墙内建成高10m左右的隔音板,并对隔音外墙进行了整修。

3.根据该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和近期监测报告及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和噪声均达标排放。

4.经调查,虽然该公司噪声、废气能达标排放,但正常生产时,仍会对周围群众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反映“2018年向省环保督察反映过该件”问题。

群众2018年向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反映过该案件,案件编号为第八批〔2018〕095号。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及精细化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责成确山县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对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三是要求确山县委、县政府按照搬迁安置工作日程安排,督促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加快盘龙街道办事处许庄村搬迁安置工作进度。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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