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国内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全国人大上海虹桥基层立法联系点探索全过程民主

2019-12-08 16:22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吴蕾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年后,2016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也设立了1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孙镇平:一个就是总结立法联系点的经验,另外一个就是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我们要考虑适当扩大立法联系点,来丰富我们的民主形式,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

 央广网北京12月8日消息(记者马喆)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今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上海虹桥街道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他指出,虹桥这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很有意义,立足社区实际、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做了很多接地气、聚民智的有益探索,并勉励街道要再接再厉,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继续作贡献。2019-12-8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自2015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上海虹桥街道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在这里,基层的立法建议可以直达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年多来,25条来自基层的建议被采纳,成为法律条文。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力地彰显了新时代的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也为全过程民主进行了有益探索。

上海虹桥街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设立的四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也是唯一设在街道的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全国人大常委会,被百姓形象地称为“群众声音直通车,基层立法彩虹桥”。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在上海虹桥街道进行意见征询。征询的对象是街道辖区内的教师、家长和法律工作者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在征询会上表示,原汁原味的意见,有助于开拓立法思路。

郭林茂:我们来到虹桥基层立法联系点,就直接听家长、学校、老师和学生的意见。你们畅所欲言,我们静心去听。

会上,来自虹二幼儿园、建青实验学校等12位基层百姓对两部法律修订草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新虹桥小学教师龚益群对修订草案表示赞同,但也从教师的角度,对未成年人“变相体罚”的界定提出了建议。

龚益群:比如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里面的25条,教职工不得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像这个问题怎么来界定?

在虹桥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征询会只是征求意见的一种形式。虹桥街道党工委书记胡煜昂介绍,辖区内16个居民区和50家单位分设信息采集点,以280名义务信息员为主体,在确保“原汁原味”的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征求意见方式。

胡煜昂:我们有三种方式,既有书面征求意见,又有个别的1对1的上门走访、调研听取意见,我们每次都要开4场以上的座谈会,这样就确保既有比较广的覆盖面,又有比较好的针对性。

从2015年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以来,基层群众在参与立法过程中不断发挥主人翁精神,有力地提高了立法质量,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的民主实践。

截止今年10月,虹桥街道的立法联系点完成了30部法律的意见征集工作,归纳整理各类意见建议491条,其中25条建议已经被采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孙镇平表示,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对全过程民主的一种有益探索。

孙镇平:通过立法联系点,通过法律草案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人民群众可以把自己的诉求直接反映到最高国家立法机关,最高立法机关能够直接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最终以一定形式经过法定程序体现在制度设计中。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年后,2016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也设立了1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张明君:上海市人大常委会1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首先是得益于学习和借鉴全国联系点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得以探索和深化,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孙镇平表示,下一步将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继续推广和发展。

孙镇平:一个就是总结立法联系点的经验,另外一个就是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我们要考虑适当扩大立法联系点,来丰富我们的民主形式,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现在正在谋划,积极推进。

 

 

责任编辑:吴蕾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