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社局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开工用工
摘要: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驻马店网讯(记者 梁博涵 通讯员 王晓光)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作用,日前,开发区人社局积极为企业做好用工服务,确保企业按时开工用工。
疫情期间针对企业用工难问题,区人社局免费为企业在驻马店公共就业网和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进行网上招聘信息发布,同时企业所在辖区的乡(办)、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也可以为企业提供免费线上招聘服务。截止到2月9日,通过网络开展招聘的辖区企业15家,用工需求960人;其中卫龙食品有限公司、河南乐山电缆有限公司、驻马店广大鸿远车业有限公司等规模以上企业有用工需求的7家,用工需求758人。
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或统筹地区人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具体政策按市政府规定执行。全面落实社保降费率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努力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有效稳定用工岗位。
暂缓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责任编辑:庞海良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