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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官2020,这些事抓紧办!

2020-12-08 15:0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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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规定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

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于子茹)2020年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临近年底,很多事情快要到截止日期了!而且它们中很多都关系你我的切身利益,该抓紧办的要赶紧办。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需在本月内确认

个人所得税APP开始确认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了。用户需要在12月31日前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如有变化,需及时进行修改,否则可能会影响明年的每月收入。

如何确认?纳税人从APP首页进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后,既可以选择一键带入,即将上一年度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在本年度继续填报,确认后即可完成填报,也可以按目前自身实际情况逐项填报。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

以下几种情况,纳税人需要修改相关信息:

①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

④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规定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这意味着,纳税人在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免检≠不检,这类车主还要申领检验标志

11月20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在实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6座以下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非营运大型轿车纳入免检范围。

这是不是意味着9座以下私家车(面包车除外)6年内不用进行车辆年检?

免检≠不检,“免检”只是车主不用驾车前往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要求,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年底是车辆年检的集中时间段,还没申领检验标志的车主要抓紧时间啦。

年假还没休,可换钱可补休

岁末年终,“没休的年假”成了不少职场人心里的“痛”。如果还没有休,年假是否会直接清零,还是顺延到下一年度?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般来说,年假应在当年休完。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也就是说,如果今年的年假没休,可以延长到明年再休。

医保个人账户年底取消,余额不清零不必着急花

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目前,全国多地宣布2020年底前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那么问题来了,医保取消个人账户之后,卡里余额会清零吗?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医保局曾明确:文件中提到“2020年底前取消”是指取消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账户会被取消,城镇职工医保不会受影响。

至于卡里余额,凡是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均为参保人个人所有,即使多年不用医保卡,资金也不会被取消。换言之,取消个人账户后医保卡余额不会清零,应该会把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资金计入统一的统筹基金账户里,不论是住院或者门诊就医时,都可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这笔钱,失业人员可以领

近日全国多地社保局发出通知:失业补助金申领本月底截止,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尽快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人社部失业金申领渠道查询功能。失业人员可根据查询到的名称、网址前往相关平台,进行失业金申领。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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