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河南

优化营商环境,河南再出“招”!多举措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附图解)

2022-12-29 09:25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惠企政策专区,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实现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

大河网讯 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2022年底前推动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针对现存的各类隐形门槛,提出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提升“一网服务”水平等重要举措,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清理市场准入限制壁垒,提升“一网服务”水平

为帮助市场主体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通知》明确,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办理。清理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畅通市场主体对各类市场准入问题的反映渠道。

驻马店遂平县以服务贴心提振市场信心,当地工厂加紧赶制订单

如何才能清理各类显性、隐性壁垒?《通知》提出,要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实现相关审批系统与质量监督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相关质量技术服务结果通用互认。

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持续清理取消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严禁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全面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公共资源项目招标、投标、开标、中标公示等环节全程网上办理。

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全面清理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

永城市积极帮助企业解难题、破困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规范涉企收费,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通知》明确,要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2022年年底前完成河南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

加强水、电、气、暖等领域价格(收费)日常监管,全面取消国家及河南明确的各类不合理收费,坚决制止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行为。同时提出目标,要求2022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此外,规范金融服务收费,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完善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严格落实信贷融资收费减免政策。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

优化涉企服务,实现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

据了解,河南将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线下“一窗通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推动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异地办理、“跨省通办”。

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探索建立部门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依法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2022年年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互联、信息互享,提升水、电、气、热接入服务质量。

优化跨境贸易服务,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

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惠企政策专区,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实现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

商丘市招引大项目 积蓄“稳进”力量

加强公正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如何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通知》提出,要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

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方面,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

此外,要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

同时,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归集营商环境类信息,及时依法查处各类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梁倩文)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