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河南

新能源汽车出口增3倍 外贸“新三样”见证河南换道领跑|非主流数据里的经济脉动⑥

2023-08-12 23:04 来源: 大象新闻APP 责任编辑:徐明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过往,我们习惯于从GDP的增速等主流数据看经济的发展。大象新闻推出“豫观察”特别报道《非主流数据里的经济脉动》,从“非主流”数据入手,透过数据观察背后经济结构变化,读懂河南经济的真实脉动。

编者按:

近日,各省份陆续公布本地经济数据。上半年,河南经济运行呈现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蓄势的发展态势。过往,我们习惯于从GDP的增速等主流数据看经济的发展。这一次,我们换个角度,以新视角捕捉经济新活力、新趋势。大象新闻推出“豫观察”特别报道《非主流数据里的经济脉动》,从“非主流”数据入手,透过数据观察背后经济结构变化,读懂河南经济的真实脉动。

大象新闻记者 周兰 陈郑伊

从私家车到出租车、网约车,从公交车到长途客车,近年来,越来越多新能源汽车的身影出现在河南的大街小巷。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飞速发展,其出口量呈爆发式增长,还带动了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出口销量。当前,河南的服装、家电、家具等外贸“老三样”,正向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外贸“新三样”大步跨越,成为外贸增长新动能。那么,外贸“新三样”产品异军突起,传递了何种信号?

整车出口量成倍增长 “河南造”加速驶向全球

漫步街头,随处可见绿牌汽车。随着外贸经济的复苏,今年以来,宇通、日产、奇瑞等“河南造”新能源汽车正加速驶向全球。

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河南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数量3.4万辆,同比增长31%,其中,有0.3万辆新能源汽车出口到海外,同比增长235%;去年全年河南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数量8.7万辆,同比增长32%,其中有1.5万辆出口到海外,同比增长343%。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零部件,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出口销量也十分可观。

郑州海关统计的数据显示,去年,包括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在内的河南外贸“新三样”出口货值超62亿元,其中,去年上半年出口货值超16亿元。今年上半年出口货值超37亿元,同比增长1.2倍。

在黄河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裴方亮看来,“新三样”出口增长预示着河南正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这一亮点与新能源汽车企业及关键零部件企业落户河南息息相关。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河南已有新能源、锂电池等相关企业2.5万家,去年新注册6500余家,同比增长28.44%。今年上半年新增3634家,同比增长9.95%。

裴方亮分析,电动载人汽车和锂离子蓄电池出口增长迅猛,充分体现我省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的积累与突破。“河南以庞大的市场优势与人才优势,吸引了大量新能源企业落地河南,我省已跻身新能源汽车产业前列。”

“新三样”“老三样”优势互补 推动河南外贸再上层楼

以往,服装、家电、家具被称为外贸出口的“老三样”。从外贸“老三样”到外贸“新三样”的产品结构升级,河南省外向型经济正在实现由劳动密集型产品向技术密集型产品跨越。

裴方亮认为,“老三样”产品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但附加值较低。“新三样”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代表了当今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近年来,河南省聚焦发展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步形成完整产业链,这为‘新三样’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全球绿色低碳消费趋势凸显,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需求旺盛,也推动了‘新三样’对外出口的增长。”

那么,外贸“新三样”产品异军突起,是否会对外贸“老三样”产品造成冲击?

在裴方亮看来,答案是肯定的。“会产生一定冲击,但不会完全取代。”裴方亮解释,随着人力成本上升和全球供给链重构,河南“老三样”产品将面临成本竞争压力。但是,“老三样”产业具有一定规模积累,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品牌打造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满足新兴市场需求。两者可以形成互补效应,共同推动河南外贸高质量发展。

“大众对于新能源产品的接受程度也越来越高,一旦续航和性能在技术上有了新的突破,对于这种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发展的产业在外贸出口这关,具有非常强劲的优势。”裴方亮说。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