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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线上线下”调解两起涉民生案件

2024-11-25 11:39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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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聂仲毅 王 通)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代位求偿纠纷和服装买卖合同纠纷两起案件中,承办法官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深做实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调解工作,使两案均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的调解既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定分止争的审判效果,也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代位求偿纠纷一案2023年8月,被告梁某某驾驶被告苗某某名下车辆在上蔡县辖区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上蔡县人民法院判决原告某保险公司向案外人张某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658.38元。判决生效后,原告某保险公司起诉被告梁某某、苗某某要求二被告支付垫付款,后因原、被告双方愿意私下协商处理未果,双方当事人再次对簿公堂。被告梁某某的驾驶证系B证,因其违规驾驶扣除12分,该驾照被降级,目前还在重新学习补考驾照中,对此,被告梁某某情绪大且不认为其系无证驾驶,其不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不同意调解。因原告某保险公司与被告梁某某在协商解决时发生口角,亦不同意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如果判决结案,矛盾会进一步激化。为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后,原、被告双方最终愿意调解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梁某某在签署调解协议当天向原告保险公司支付了所有垫付款及诉讼费。原告保险公司在收到垫付款后第一时间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感谢。

服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自2019年起,被告刘某某作为买方自原告李某某处购买睡衣等服装,截至2019年7月份,被告刘某某一直拖欠原告李某某服装款未支付。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积极与被告联系沟通,被告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后,表示愿意支付剩余货款,但是因其系外地人不愿意到法院签署调解协议,原告李某某表示其年纪较大,不同意网上调解,为了方便双方沟通意见,承办法官设立了微信调解群。承办法官耐心通过微信给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对还款金额及期限达成一致。刘某某、李某某对法官能够让双方当事人不出门一次性化解双方多年纠纷表达了自己由衷的感谢。

民生无小事,每个“小案”都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两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上蔡中院民二庭用法理情相结合,把情和理融入依法调解工作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体现,既实质性化解矛盾,又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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